人妻打电话“老公偷吃ing” 小三接起呛:我们正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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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南投人妻小慧(化名,以下人名皆同)发现从事水果批发工作的丈夫阿龙外遇,并与女看
护工玲玲以平均每个月1、2次的频率发生性行为,2021年6月11日她打电话给丈夫,接听
的人竟然是玲玲,甚至还对她呛声,“妳还没有睡觉喔?我们现在在一起”,愤而决定提
告求偿。南投地院法官审理后,判玲玲应赔偿小慧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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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龙外遇玲玲,老婆打电话来,他还会要求玲玲不要出声。(示意图/CFP,与本文当
事人无关。)
小慧在判决书中主张,阿龙在从事水果批发工作期间偶然结识玲玲,平时聊天都会提及与
老婆、子女相处的事情,玲玲明知丈夫已婚,仍在2020年5月间相约前往摩铁发生性行为
,之后便以每个月1、2次的频率持续发生性行为,最后一次则是在2021年5月25日。
小慧控诉,2021年6月11日她拨打电话给丈夫,接听的人竟然是玲玲,而且还对她呛声,
“妳还没有睡觉喔?我们现在在一起”,事后质问丈夫,丈夫才承认外遇,而且每次发生
性行为之后,玲玲都会索讨金钱,长期下来已经获利数万元,让她感到十分气愤,因此决
定提告求偿30万元。
对于正宫的指控,玲玲辩称,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阿龙已婚,虽然两人有发生过性行为,
但频率不高;此外,她曾在对话中说出“Maff”(印尼语)即对不起这句话,那是因为多
次未接到电话的礼貌性道歉,不是针对与阿龙交往的事情说对不起。
阿龙则到庭证称,他有明确告知玲玲自己已婚的身分,小慧打电话来时,还曾要求玲玲不
要出声,“她有问我为何礼拜天不能带她出去,我有说礼拜天我要陪老婆、小孩”,两人
第一次发生性行为是在2020年5月初,最后一次是在2021年5月斋戒月结束后,都是在同一
间摩铁,频率大约每个月2、3次,每次都有金钱交易,“我主动拿钱给她,她要求要买东
西,我会再另外给钱,我跟她说这是性交易”。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从上述证词中可知,玲玲应当是在知悉阿龙已婚的状况下,仍与对方
发生性行为,的确侵害到小慧的配偶权,不过,针对两人发生性行为的次数与频率,由于
小慧的主张和阿龙的证词不同,加上未能提出其他积极事证,因此仅能认定次数为“至少
1次以上”,最终判玲玲应赔偿小慧1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