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签“交友自由协定”激战学长6次 被甩逼捐50万…夫再提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807/2555597.htm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488/d5488370.jpg
▲一名男医师偷吃学妹,想分手被迫捐款50万后还挨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
记者郭玗洁/桃园报导
一名人妻女医师和学长男医师阿维(化名)搞婚外情,而后阿维提出分手,女医向丈夫坦承
外遇,丈夫怒告阿维求偿100万元。全案审理时,阿维喊冤女医有和丈夫签定“交友自由
协定”,而且他为了要和女医分手,还遵照对方开出的条件、捐给公益团体50万,可见分
手意志坚决。法官审理认为,该交友协定有违公序良俗,阿维仍侵害配偶权,判赔20万元
。
人夫主张,妻子小雯(化名)和男医师阿维相识20多年,两人曾短暂交往又不欢而散。阿维
明知道小雯已婚,还在前年介入婚姻,两人不只传送煽情露骨讯息,还在公共场所牵手、
拥抱,除了在台北上摩铁外,还到宜兰过夜游玩。而后阿维借口要回归家庭提分手,导致
小雯精神状况不稳,需长期服药、咨商,也让他为了维护家庭奔波烦扰,身心灵受创,要
对阿维求偿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全案审理时,阿维表示,小雯是他的大学学妹,两人在参加医学营时认识,毕业后各自婚
嫁,只偶尔联络。2020年间小雯向他倾诉她婚姻破裂,已和丈夫登记为分别财产制,还签
订“交友自由协定”。而他当时至亲过世也陷入忧郁,见小雯对他示好,忍不住和她短暂
交往,印象中只发生5、6次性行为。
阿维指出,他后来觉得愧对家庭,在2021年10月间提出分手,小雯却对他无法忘情,还要
求他给钱、或向公益团体捐50万元才肯断联,他于是把这笔钱捐给华山基金会,足见他分
手态度坚定。而人夫既然签订“交友自由协定”,就不该对他提告。
法官审理认为,小雯虽在电子邮件表示“其实我跟我先生很早就签了交友自由的协定(我
知道很可笑)(听说也没有法律效力啦)”,但该协定违反常情、且有违公序良俗,阿维
也未查证就相信,就算主观上没有侵害配偶权故意,也有过失,应赔偿人夫20万元。全案
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