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爱慕女警竟两次潜她房间偷内裤 因这理由法官判无罪
2023/07/06 中时新闻网 戴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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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派出所一名洪姓男警长期爱慕黄姓女警,竟偷走女方家中钥匙,闯入她租屋处,疑
似偷取内裤,去年4月趁机窃取黄女放在办公室抽屉内的钥匙,之后跑到黄女租屋处窃取
生理内裤,但第二次进入屋内时,被另一女住户发现报警。但洪员否认犯罪,判断内裤被
其他人偷走机率也很大。台中地方法院采信洪员辩词,认为裤子有可能是其他人偷走,判
决洪员无罪。
根据判决书,洪姓男警与黄姓女警为同一派出所同事,洪员爱慕黄员已久,竟趁黄员执行
巡逻勤务之际,取走黄员放置于办公桌抽屉内之钥匙后,凌晨时偷偷潜入黄员租屋处窃取
黄员所有放置于其房间衣柜内之生理内裤1件,以及隔壁女住户洗衣篮内之安全裤1件,并
将钥匙放回黄员抽屉原处。
但洪员事后又得知黄员返回老家,趁著骑车行经黄员租屋处时,见1楼大门未关,步行至
往2楼之楼梯口时,发现有人在2楼,因此在1楼厨房及楼梯徘徊,想着“不能这样做,如
洪员辩称,当时只有走到2楼的公共区域,没有进入房间,也没有偷生理内裤及安全裤,
我只是想要看一下黄员的生活环境,不能只因为我有进入就认定东西是我偷的。而且该处
3楼还有其他租屋的房客,且1楼早餐店白天营业时,1楼厨房的门都是敞开的,而1楼厨房
通往2楼的楼梯则没有门,也有可能是早餐店的客人上去偷的。
法官审理后认定,两名女住户不确定内裤、安全裤失窃的位置。且洪员进入的房屋房并无
门禁,且铁架、洗衣篮及晒衣场都位于公共区域,一般人都能走到这些区域,且黄姓女警
的房门平常也未上锁,裤子有可能是其他人偷走。因此检方提出的证据不足证明洪员偷裤
子,据此判决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