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槟榔西施怀了人夫种…妈妈也挨告! 法官要母女赔偿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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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小三怀孕又堕胎,正宫连同妈妈一起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资真/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外遇年仅19岁的槟榔西施,搞大小三肚子后又堕胎,气得提告小三
,由于在民法上属未成年人,因此连同小三母亲一同提告求偿8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后,
判决母女2人须赔偿30万元。
人妻主张,与丈夫自2020年9月4日结婚,婚后感情融洽,2021年初2人一同前往槟榔摊附
设的KTV喝酒唱歌,因而认识员工小晶(化名),小晶却从同年4月起跟丈夫发展不正当关
系。
由于2人不戴套发生性行为,导致小晶怀孕,小晶决定进行人工流产,最终被人妻得知2人
的不伦恋,决定提告小晶求偿80万元,但小晶未满20岁,在民法上属未成年人,因此连法
定代理人母亲也一同提告。
小晶虽承认介入他人婚姻,并在自己住处发生关系,但她行为时已年满18岁,相关行为自
行负责,与母亲无关;母亲则未出庭答辩或陈述。
法官指出,民法修正年满18岁即为成年人,系自2023年1月1日施行,但小晶于2021年和人
夫发生婚外情时,民法尚未修正,因此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母亲须连带负损害赔偿责
任,判决小晶与母亲须赔偿30万元给人妻。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