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怀孕后不给碰!人夫忍“无性生活30年”崩溃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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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与妻子30年没有性生活后诉请离婚。(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图文/CTWANT
新竹一名人夫婚后因个性差异、性事及子女养育方式等诸事不合,频繁与妻子发生争执,
对方不仅吵着要离婚,还时常把他锁在门外,加上女方曾说不喜欢小孩,2人发生性行为
之次数屈指可数,直到婚后第8年才有了孩子,之后夫妻性生活就此中断,至今已长达30
年,让他实在忍无可忍,决定向法院诉请离婚。
根据判决书,人夫主张,两造于民国73年12月24日结婚,婚后因个性差异、性事及子女养
育方式等诸事不合而频生争执,被告时常吵着要离婚,且时于争执之际将其锁在房门外,
冷战长达数日或月余,又妻子婚后表示不喜欢小孩,2人发生性行为之次数屈指可数,直
至结婚近8年之久,她才愿意生孩子。
原告指控,自女方怀孕后,夫妻性生活亦就此中断,且自子女4岁时起即分房而居,两造
虽同住一屋簷下,实已无互动而形同分居,自己无法忍受,遂于102年6月20日提出离婚,
然被告却不愿答应离婚,仅愿签订分居协议书,迄今已近10年,期间彼此完全无任何言语
交流,显见2人婚姻关系已生难以回复之重大破绽。
人妻辩称,原告曾因拨打色情电话遭诈欺,损失高额金钱,又男方于婚姻关系中与大陆女
子有婚外情,并育有1子,且先后汇款人民币17万元、14万元及8万元给小三,显见原告系
主动外遇之一方;再者,原告于102年6月20日自行提出分居,并搬离两造共同住处,对方
既属单方面可归责之一方,自不得主张离婚。
新竹地院审酌,婚姻生活贵在夫妻彼此身心合一,然两造分居至今已历时近10年之久,显
非正常夫妻相处之道,双方徒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与夫妻以共同生活、同甘共苦、
共创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质相悖,故两造欲自对方获得婚姻生活之安全、幸福及圆满,无异
缘木求鱼,最终判准2人离婚;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531/2510430.htm
3年就该考虑离婚了 还撑到30年
菜鸟都变老鸟准备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