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事务所通知“当爸爸了!” 前妻婚外情意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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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男子“阿君”(化名)离婚后半年,前妻产下1女;户政事务
所推定,受胎期间为阿君与前妻刘姓女子婚姻关系存在之际,因此通知他“当爸爸了!”
。但阿君与刘女离婚前已无性行为许久,他追查出女婴生父是徐姓男子,怒告刘女与徐男
求偿精神慰抚金96万元,经法官审理认以4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阿君与刘女于2021年7月中旬调解离婚,不料,他于2022年3月间接获户政事务所通知,刘
女于当年1月中旬产下1名女婴,推定受胎期间应为2021年3月19日至7月18日间,为阿君与
刘女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恭喜他“当爸爸了!”
但阿君回想,刘女受胎期间,他与刘女虽尚未离婚,但2人间早已无任何性行为,认为女
婴非他所生,经追查,才得知女婴生父为徐男。
阿君主张,刘女于与他离婚前,即与徐男发生逾越已婚男女分际之不正当性行为,已严重
侵害他的配偶权,让他精神痛苦至钜,诉请刘女、徐男应连带赔偿他精神慰抚金96万元。
刘女、徐男对于阿君主张的事实均不争执,惟2人称无力负担损害赔偿金额。
法官认为,刘女、徐男2人的不当性行为,显足以破坏婚姻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且
侵害阿君之配偶权,情节重大,并造成阿君受有精神上痛苦;阿君请求刘女、徐男应赔偿
其损害,应属有据。
法官经参酌两造身分、地位、经济能力,阿君配偶权遭侵害情节,及精神上受有痛苦等一
切情状,认刘女、徐男应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以40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