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12岁女视讯裸聊还叫她自摸 男大生偷截图逼“让我爽”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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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女小玲与“网公”裸体视讯遭到截图,反被威胁要让对方“爽翻天”,否则要将
裸照散布道网络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蔡怡萍/台中报导
一名家住台南的张姓男大生玩网络游戏,认识年仅12岁的少女小玲(化名),却多次诱拐
对方跟他裸体视讯,再偷偷截图下来,等到小玲表示不想再视讯了、张男就拿出截图恐吓
“出国前一天让我爽翻天”,不然就要PO上网,小玲妈察觉后愤而报警,且拒绝原谅张男
,法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他重判有期徒刑4年。
正在读大学的张姓男子,2021年9月玩网络游戏,认识了住台中12岁的小玲,双方进而发
展成“网公网婆”,在网络上远距离交往,期间张男4度邀小玲脱光衣物跟他视讯,单纯
的小玲以正面全裸入镜,还照指示抚摸下体,完全不知道张男已偷偷将过程截图下来。
后来,小玲向张男表明不想再跟他裸体视讯,张男竟在2022年4月1日起不断传讯“希望妳
能在我出国前一天陪我让我舒服一下”、“妳的照片确定?要不要理我了”、“给妳最后
一次机会,弄完就删好友”、“宝贝让我爽翻天”、“反正截都截了,我说到做到”,恐
吓小玲不从的话要将她裸照全放上网,小玲吓到不知所措、又与张男视讯一次并持续表达
拒绝,随后小玲妈妈发现异状,了解后并紧急向警方报案。
警方循线逮到台南的张男,他对犯行坦承不讳,并承认明知网络那头的小玲才12岁,仍要
她裸体视讯甚至进行偷拍,
台中地院审后认为,张男利用未成年少女对于性与身体之自主能力、判断能力均尚未成熟
,诱使她进行裸聊,还未经少女同意提升犯意为拍摄性影像,且少女与妈妈都拒绝与张男
调解,依少年被制造性影像罪、胁迫使少年制造性影像未遂罪,处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
全案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317/2461456.htm
这位男大生不知几时能出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