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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1:51 联合报/ 记者赖香珊/南投即时报导
南投一名陈姓男子前年至某亲友家聚会饮酒,酒后起色心,对该亲友家中7岁女童袭胸挨
告,检警一查,陈男曾强捏13岁少年生殖器遭判刑,却死性不改。南投地院认为,他仍不
知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近日依性骚扰罪名判5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陈男在2021年7月拜访某亲友,并在亲友家门前聚会饮酒,酒过三巡,看到7
岁女童在旁玩耍,见她年幼竟起色心,趁她不及抗拒之际,徒手碰触她的胸部得逞,女童
受惊吓,跑回到屋内向母亲告状,女童母亲气得报警提告。
检警调查,陈男2019年9月在南投市某游泳池游泳时,与1名13岁少年在水中嬉闹,当时就
趁少年不注意,快速且反复的强捏少年生殖器达4次,还询问少年“有没有高潮?”遭少
年父亲提告,最后依强制猥亵罪名判处1年7个月徒刑。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陈男犯后虽对犯行坦承不讳,但他先前就因强制猥亵案件经判处有罪
确定,仍不知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明知女童当时未满12岁,处于身心成长阶段,出手触
摸其胸部,造成女童心理上之恐惧、厌恶。
经考量陈男虽仅国中毕业、从事水泥工、家庭经济欠佳,其犯罪目的、动机、手段及犯后
态度,且至今未能与被害人和解,南投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性骚扰防治法之性
骚扰罪名,处有期徒刑5月,若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