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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11:26 联合报/ 记者张议晨/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37岁李姓男子去年在超商搭讪年轻女子遭拒,突然脑羞将对方推倒在地,扯开衣物、
脱掉裤子后当众指侵得逞,李男逃离后隔3个小时又重回超商行窃口香糖,被制作笔录的
员警发现,追逐后将他逮捕,高雄地院审理时,经鉴定发现他有思觉失调症病史,减刑后
依强制性交判刑2年6月,另要赔被害女子30万元。
检警调查,无业的李男去年7月6日凌晨2时许,到住家附近的连锁超商购物,看到被害女
子坐在超商座位区滑手机,李上前搭讪,还询问女方“愿不愿意跟着他到店外”,但女方
不认识李男,拒绝他后李竟恼羞,先抓住女方手臂,女方见李男暴力相向,请店员协助报
警。
没料李男听到“报警”两字,突然将女子推倒在地,趁机掀开女方上衣,还脱掉自己、女
方裤子,女方想要逃跑,还被李男拉回地上拖行,最后以手指性侵得逞,整个过程仅约数
秒钟,直到有男客人进入店内,李见男客人在场,随即穿好裤子逃离现场。
警方获报后赶到现场,调阅监视器画面厘清李男行踪,3小时后,李又重回案发超商,窃
取口香糖一包,当时正好凤山警分局杨姓警员在场,见李男身形、外貌与涉嫌性侵的嫌疑
人相似,准备盘查时竟遭李男挥拳攻击,造成员警脸部多处擦挫伤。
后来经其他员警到场支援,以辣椒水喷洒,才成功制伏李男。检方侦办时,检警讯问时,
李男起初坦承性侵,承认有磨蹭女方屁股、指侵,但随后又改口否认,称没有性侵女子、
偷东西,连怎么被警方逮捕都不知道,企图为自己脱罪,但检方不采信,依强制性交罪将
他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李男竟辩称自己只有“猥亵”,没有指侵,只构成强制猥亵罪或强制性
交未遂罪。但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发现李男在女方跌倒后,强行脱下女子内衣裤,
手指还伸向女方私密处,以手强硬往女子阴部触摸。
不过,李有思觉失调症病史,法院审理时嘱托医院鉴定,医院认为李男在超商作出违反“
正常逻辑”的行为,甚至在案发后3小时重回现场,遗忘指侵女子的经过,直到案发后3至
4天,渐渐想起案发当时的细节,可见他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有显著
降低情况,符合减刑规定。
法官综合相关证据及超商店员、被害女子说法,认定李男涉及强制性交,判他2年6月,另
窃盗则处罚金5000元,对员警犯伤害部分,则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
被害女子事后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李男求偿100万元,法官依李男经济状况,判他要
赔偿女方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