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医院病房激战男网友!还在公厕打野砲 他下场超惨
【记者陈彩玲/台北报导】现年24岁的吴姓男子于2020年间,在网络上认识一名当时年仅
13岁的少女,2人相约碰面后,吴男竟冻未条,前后和她发生2次性行为,第一次在公园的
公厕内嘿咻,半年后又在医院病房内激战,由于少女未成年,全案曝光后,吴男因而吃上
官司。台北地院审理认为,两人虽是你情我愿,但因少女未满14岁,依与未满14岁女子性
交罪,判吴男2年徒刑,另审酌他赔钱和少女父亲和解,给予缓刑5年。
判决指出,吴男明知少女未满14岁,但2人见面后欲火难耐,2020年6月26日带少女到新北
某公园的公厕嘿咻,隔年1月间,又大胆和少女在新店耕莘医院的病房内激战,事后少女
因行为异常被家人发现,追问后才惊觉她和男网友2度发生性行为,吴男因而挨告。
由于少女有验伤单,吴男到案也坦承知道少女年纪仍2度嘿咻,法官考量与未满14岁少女
性交罪刑责3年起跳,而吴男案发时年仅22岁,年轻气盛,且双方是透过网络认识,与一
般利诱、四处寻找少女性交的犯罪情节相比,恶性较轻,就算判他该罪的最低刑度,仍属
过重,因此依《刑法》59条予以减刑。
法官依2个对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各判1年8月徒刑,应执行2年徒刑,审酌吴男已付钱和
女方达成和解,并获少女及少女的父亲同意给予缓刑机会,宣告缓刑5年,但法官认为吴
男欠缺两性观念,需参加法治教育5场,并服200小时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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