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30572
2022-12-11 12:28 联合报/ 记者张议晨/高雄即时报导
18岁的蔡姓超商工读生去年2月和就读国一的少女发生性行为,结果少女初尝禁果就成功
怀孕,少女父母发现后气炸,对蔡男提告。高雄地院审理后,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
刑2年;民事部分少女父母另求偿400万元,法院审酌蔡男能力,判他要赔少女及父母亲共
60万元。
判决指出,前年7、8月间,蔡男在脸书认识少女,分隔高雄、嘉义两地的两人,透过网络
传讯深交,去年2月间,少女南下高雄,两人一起投宿三多商圈附近的一家旅馆,当晚少
女在蔡男引导下初尝禁果。
后来少女母亲发现女儿肚子渐渐变大,且已有好久没有月事,追问下才发现少女曾和蔡男
发生性行为,还因此怀上孩子,气得报警对蔡男提告,并陪同少女到医院将孩子拿掉。
检警侦办时,蔡男坦承与少女认识后,与他在高雄一间旅馆发生性行为,雄院法官审理后
,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
事后少女父母另提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主张女儿怀孕后,少女情绪、学校课业与人际关系
大受影响,他们担心女儿身体状况,还因此辞职专心照顾,没想到蔡男不仅不反省,甚至
质疑孩子不是他的,态度相当恶劣,父母亲连同少女,合并向蔡求偿400万元。
民事庭审理时,蔡男并未出庭为自己辩护,民庭法官审酌蔡在超商担任店员,每月薪资仅
2万7000元,判他要赔偿少女及她的父母亲共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