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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10:51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洪姓男子约1名女大生性交还将过程拍成性爱影片,后想再约遭拒就说“学妹不守信用”
、“听话1个月保证你无忧无虑”,暗示要散布影片逼她出面,女子被迫和洪在校内性交3
次;法院考量,洪犯后坦承、和女子和解赔偿获原谅,依3个强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缓
刑4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洪年去年11月21日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女子,2人当天下午4点就约出见面并发生
性行为,过程中洪还拿手机拍口交、性交画面,后来洪还想继续约对方出来发生关系均被
女子拒绝。
洪不满就传LINE说“学妹这么不守信用,学长决定也要学习学妹精神了”、“听话1个月
,之后保证你无忧无虑”、“16个影片+照片”,因女子不理会洪就传2人性交影片,继续
威胁“学校口交扣一次”、“打砲2次”等,暗示不发生关系就要留存影片。
女子心生畏惧,害怕性爱影片遭洪散布,只好依洪要求又在学校内性交3次,最后不堪其
扰报警才曝光;洪落网后坦承不讳,和女子指证大致相符,也有2人对话纪录、警方搜索
证物可佐。
法院审酌,洪男为满足私欲对女子强制性交3次,考量他犯后坦承,并已经和女子达成和
解赔偿完毕,女子也表示同意给予缓刑机会,法院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
法院认为,洪男不尊重女子性自主,但犯后坦承、积极谋求和解赔偿,并综合他侵害程度
、样态等,加上过去没有不良前科,依3个强制性交罪各判洪1年7月至1年8月,3罪应执行
1年10月,缓刑4年,命他向公益团体提供240小时劳务,接受法治教育2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