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794386
2022-11-26 11:07 联合报/ 记者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
八旬黄姓老翁今年5月4日驾驶电动四轮车外出,见社区内智能障碍妇人住处大门未上锁,
侵入强吻其脸颊、抚摸胸部及下体,因妇人亲友来访而撞见,黄翁说一时冲动,赔偿7000
元,法官认他对心智缺陷女子犯侵入住宅强制猥亵罪处1年6月,缓刑3年,令他远离妇人
住处至少20公尺。
黄翁于审理时坦承不讳,且有妇人及证人于警询、侦查中的证述、医院受理疑似性侵害事
件验伤诊断书、妇人住处附近监视器录影画面,及妇人手绘遭碰触位置身体图等佐证,法
官认事证明确。
台南地院合议庭认为,案发时,黄翁年龄已满80岁,考量他年岁已高,且有中度听觉机能
障碍,平日以电动四轮车代步,行动较一般人不便,依法减轻其刑。
合议庭审酌,黄翁为逞一己私欲,利用妇人因中度智能障碍,致思考力、判断力及自我保
护能力均不如常人,无故侵入其住处,对她强制猥亵,漠视其性自主决定权与身体控制权
,造成她心灵创伤,很不应该。
惟念及黄翁年岁已高,犯后终能坦承犯行,并于审理时赔偿妇人7000元,妇人委由女儿表
示愿意给予黄翁缓刑机会。然而,女儿希望黄翁不得再接近母亲,法官认黄翁因一时失虑
,以致误罹刑章,同意缓刑3年外,为确保黄翁能审慎自惕,且令他远离妇人住处至少20
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