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少年当“男妓”还逼恩客签本票...结果惨了
许男去年透过虞姓友人认识并爱上12岁少年,却视少年为“男妓”,要求去赚皮肉钱,更
趁少年与男客性交易时,进入房间持电击棒逼男客签下本票,并逼男客与少年相互口交供
拍成影片,以确保能拿到赃款。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许男涉嫌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
制条例等罪,依法起诉,另将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审理,并对虞男发布通缉。
起诉指,许男自称爱上少年阿明(化名),一方面发生性关系,一方面却要阿明去赚皮肉
钱。
去年8月,许、虞共谋,先由虞男假冒阿明身分透过LINE与谢男约炮,双方合意由阿明提
供服务换取谢男出借提款卡,23日这天,阿明、谢男两人碰面,谢男一看就知道阿明还没
满14岁,仍在新北市树林火车站后方空地抚摸阿明生殖器。
今年4月,许、虞不止媒介阿明性交,更决定行抢恩客。同月16日,许男媒介阿明与萧男
性交,入房前,许男先跟阿明表明要抢劫萧男,要阿明配合开门,后来阿明趁萧男进厕所
时打开房门,许男立刻手持电击棒、甩棍进入。
许男见萧男立刻喝斥:“兄弟你知道现在什么状况吗?”随后逼萧男签下40万元本票,又
为确保萧男依约支付,还逼萧男与阿明相互口交供其拍成影片,离去前,许男还从萧男身
上抢走8000元。
4月18日这天,萧男依约带20万到北市内湖区西湖派出所旁的公园交给身分不详的币商换
币,并于同月27日以“埋包”方式(毒品买卖术语,指卖方把毒品放在某处,买方自行取
回,双方互不碰面),将20万元放在康乐派出所对面公园的溜滑梯上,后由许男取走,再
与虞男、阿明朋分。
后来是检警侦查另案才追出本案,并查出许男会透过手机传短信给恩客,若传送“S”指
的是性交,“12”、“157”、“43”则是介绍阿明的年龄、身高、体重,“0”则指阿明
是女性角色。
阿明供称,首度性交易虽然是他自愿,但完事后有向许男表明不愿再赚皮肉钱,却被威胁
要杀害家人,他感到害怕只能继续配合;然而,检察官发现,阿明每次性交易结束,都与
许男讨论上床经过,故认定阿明并未受到胁迫。许男则自白犯罪。
检察官侦结,认为许男涉嫌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成年人与少年共同加重强盗
取财等罪,依法起诉,另将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审理,并对虞男发布通缉;男客部分,同样
被认为涉嫌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一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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