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仅做爱1次 法官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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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2年8月22日〔记者黄明堂/台东报导〕
台东1名男子与外籍女子结婚3年,仅在结婚登记当天洞房,即未曾再有亲密行为,加上互动
冷淡,夫认为妻子刻意闪躲她,待他就像陌生人,妻则反指夫有生殖功能障碍,无法人道。
男子向台东地方法院诉请离婚,法官认为双方难以维持婚姻,判准离婚。
这名男子向法官说,双方结婚后,为让妻子快速融入本地生活,特别安排她接受外配课程,
但她消极应对,双方无任何沟通、互动。他想改变现状,寻找话题或共同兴趣,但她仅简单
答复,回避彼此接触,或见到就闪躲,使婚姻生活与陌生人无异,甚至仅于登记时有过1次
亲密行为。
男子说,为了让她高兴,特别让她将母亲从异国接来,以探亲名义同住,想借此改善关系,
但她竟更加冷漠、疏远。无奈下,他表达离婚之意,妻表同意,但要签署离婚协议时,岳母
竟要求他给付40万元。
女方则说,丈夫疑有生殖功能障碍,而他母亲急于抱孙,给予她压力。夫所称她要求40万元
离婚费用、或不让他触碰,均非事实,两人会一起出游,她也会帮忙做家事,到店里帮忙洗
碗、端菜,是原告无法人道,关系日渐冰冷。夫为治疗打呼状况,所以在他同意下,自己与
妈妈睡在同一个房间。
法官传讯男方家人作证这对夫妻关系疏离,互动冷淡,认定女方导致两造婚姻发生裂痕,虽
有意维持婚姻,但无积极作为,其婚姻至此已生重大破绽而难以维持。女方请求鉴定丈夫是
否有性功能障碍,但法官认为就算男方性功能障碍属实,然两人平日相处冷淡且几无互动,
已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因此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