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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15:30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施姓男子约女网友见面却色心大发,在啤酒下药掺FM2还反锁大门逼她喝,对方一饮
即失去意识遭硬上,隔天醒来身上剩1条内裤又惨遭施指侵,法院痛斥施恶劣,依2个强制
性交罪判他9年;因台中地检先行支付女子犯罪被害补偿金34万元,法院再判施应全额给
付中检,可上诉。
检警调查,施男2020年5月施男约女子到朋友租屋处喝酒聊天,施趁著和她独处时将大门
反锁,对方吓到打电话向男友求救,施男抢走她手机拔出SIM卡,更无视她哭着拜托要回
家,施更趁机在啤酒内掺入FM2,佯称女子喝完就能够离开。
女子因而被骗喝下昏迷,施救趁机朝她脱裤性侵得逞,隔天一早女子醒来见全身只剩下1
件内裤,但因大门仍锁住无法逃离,又遭施男强行压在床上指侵10分钟,女子一直等到施
又睡着后,遍寻房间找到SIM卡打电话求救,经警方到场逮捕施,当场查扣FM2安眠药等物
。
审理时,施否认有私行拘禁、以药剂强制性交等,辩称当时和女子是你情我愿发生关系,
对方是清醒和他性交,也没有朝她指侵。
女子证称,当时自己一直哭不断说要回家,要偷偷打电话向男友求救时就被施抢走手机,
经施命她喝下啤酒就睡着,隔天醒来只剩1条内裤,结果又遭施指侵1次。
法院认为女子前后证词一致无矛盾,经医院检测体内也有高含量安眠药剂,痛批施男犯罪
情节恶劣,造成女子两度受创,犯后否认不见悔意,依以药剂为强制性交、强制性交等2
罪,判施一共9年徒刑。
由于女子事后向台中地检署申请性侵害犯罪被害补偿金之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经中检一
共补偿她精神抚慰金34万元、医疗费1867元;中检再依全额对施男提民事求偿。对此,施
表示自己是低收入户,左手韧带断掉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并表示自己无力偿还。
民事庭认为,中检主张事实,有相关侦查、审理为证,认定中检求偿有依据,判处施一共
应给付台中地检署34万18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