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诱13岁少女“脚打开”被抓 提30万和解下场出炉
桃园一名廖姓男子去年6月在社群网站IG认识刚满13岁的少女,明知对方未成年且就读国
中,却和对方大玩网络性爱,引诱对方自拍裸照、影片多达43件。他虽然坦承并拿出30万
元现金想和解,但对方母亲坚持告到底,最后被桃园地院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判刑3年2
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廖男去年6月7日透过IG认识少女,2人虽非男女朋友,但聊天内容非常露骨。
他首先询问少女“你国几啊”,在对方回答国中二年级之后,开始一连串“奶大吗”、“
脚打开”、“揉缝缝我看裤子会怎样”等咸湿对话,甚至还叫对方“小母狗”,命令她脱
光摆出猥亵姿势自拍。
廖男短短19天就引诱少女拍了43件照片和影音,他自己也看着对方传来的照片影音自慰直
至射精。犯行曝光后,他虽坦承不讳,并提出30万元和解金求对方原谅,但对方家长始终
没有和解意愿,请求法院减刑也未获同意。
法院调查,廖男是国立大学研究所毕业,曾在知名电脑公司任职,虽无前科纪录,但他明
知少女未成年,双方仅是初识网友,无深厚感情基础,仍把对方当成满足性欲的工具,引
诱对方自拍猥亵照片及影音,数量多达43件,严重侵害对方身心健全发展,犯罪情节严重
,最后以“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量处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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