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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13:03 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嘉义即时报导
嘉义县李姓男子遭控去年7月间涉对坐在路边的邻居妇人,从后方压住肩膀、伸手进衣服
内抚摸右胸,事后再塞给她2万元红包想息事宁人,妇人气得提告,一审依犯强制猥亵罪
,判他8月徒刑;妇人另求偿20万精神慰抚金,李姓男子仍坚不认罪,嘉义地院仍判应赔
15万,仍可上诉。
刑事一审判决指出,李姓男子去年7月21日下午4点40几分许,在嘉县住处外看见邻居妇人
坐在水泥地上,他竟从后面用双手压住她肩膀,强行伸右手进衣服内抚摸、捏她胸部;妇
人趁他比较松手时赶紧站起来逃到邻居家中。
妇人相隔2周后向警方报案,李姓男子辩称,“看到她衣服右边肩膀的部分露露的,才帮
忙把衣服拉好,可能因此有碰到胸部,之后才会包红包给她”;但合议庭认为,妇人作证
有还原过程,且指他当时说“你害我翘起来”,事后有分别拿6000元、1万4000元红包,
监视器还拍到案发时李姓男子一再从背后有类似环抱的举动,妇人则回避挣脱,采信妇人
说词,判李8月徒刑,全案上诉中。
妇人另诉请民事求偿,主张李姓男子强制猥亵得逞,侵害她性自主权、造成心理及精神痛
苦,请求20万元精神慰抚金;李姓男子出庭仍否认犯罪,辩称妇人说法前后不一,包红包
是因村长告知妇人对拉领口的事情不开心,且两人当邻居多年,如果有非分之想,早已下
手,全案都冤枉他,应驳回民事求偿。
民事庭法官以刑事判决,认为李姓男子确实犯强制猥亵罪,衡量双方的、身分地位、经济
能力、案情、造成的损害等情形,判李应要赔给妇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