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口摸进内衣强揉胸 年轻色男猥亵女同事赔40万换缓刑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20岁廖姓男子半夜12点约女同事到家里看猫、教她直播,聊天到一半却兽性大发强搂
又想接吻,还不顾女子坚决反对,伸狼爪摸进她内衣揉捏胸部,直到早上才载对方到公司
让她离去;法院考量双方调解成立,廖同意赔偿女子40万元,依强制猥亵罪判他7月,缓
刑2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廖男去年2月5日以要教对方直播技巧、来看猫等理由,深夜12点多邀对方到他
住处,2人本来再房间内聊天,但廖突然色性大发没经女子同意就强搂她,还打算直接强
吻,立即遭女子拒绝推阻。
但廖却不罢休,又继续身手从她领口摸进内衣,不顾女子强力制止、抵抗还持续揉捏她胸
部,因女同事持续拒绝他才停止动作,直到早上廖才载女子到公司让她离开,但女子不甘
受辱随即报警坚持提告。
审理时,廖男坦承不讳,和女子证词大致相符,也有2人事后对话纪录可佐证。法院认为
,廖男强搂、打算强吻及摸胸等数个猥亵动作,都是在同一时、地所为,应评价为接续犯
论一罪。
法院审酌,廖身为同事却猥亵公司女同仁,造成女子身心受创,但双方在审理过程已经达
成调解,廖也同意赔偿女子40万元。
法院也考量,廖男年仅20岁,没有不良前科,因年轻气盛、思虑未周,审酌他犯后坦承、
和女子调解成立等一切情状,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7月,并宣告缓刑2年,并应依照
调解笔录如实赔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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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能随便拿出40万也是颇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