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富商“10万包养酒店妹”:每月2次还要按赞 最后翻脸讨钱
原文网址: 已婚富商“10万包养酒店妹”:每月2次还要按赞 最后翻脸讨钱 | ETtoday
社会新闻 | ETtoday新闻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06/2223296.htm#ixzz7PdqEmMsj
桃园一名王姓富商2018年起以每月10万元包养在酒店认识的小玉(化名),要求小玉每月
跟他性交1至2次,平时则要陪他聊天、帮他的脸书贴文按赞,没想到2人去年感情生变,
王男竟翻脸称这些钱是借给小玉的,要求她归还300万元含利息。法院则认为,2人的款项
往来违反公序良俗,判决小玉免还。
根据判决书内容,王男提告指出,小玉2018年称想从酒店辞职去卖牛樟芝,他便陆续借出
235万元让小玉周转,另还拿出38万元替她还酒店债务等,约好在2021年1月5日清偿,但
小玉都未还款也避不见面,他才提告要求连本带利还300万元。
小玉则说,王男称他老婆更年期不做爱,才找她当包养对象,每个月给10万元,除了约定
好每月做爱1到2次,平时也要陪他聊天、帮他的脸书贴文按赞等。
从2人LINE对话可见,王男曾说,“我帮妳一年多我得到什么,只有气,妳还是回去当妳
快乐酒女吧”、“我不让妳跟别男人,他一个月给妳十万吗?”,小玉也回复,“你都是
有条件是的条件交换”、“你就要在外面找对象可以跟你做爱、你付钱没关系,所以我们
是各取所需呀”、“之前七月份只给我7万,到八月份要补3万给我,结果也没补完”。
法官认为,王男每月给小玉10万元,是约定好要有性行为并避免小玉去找其他异性,但此
约定已经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虽然王男拿出给付金额约46万元的证据,但因为2人的约
定不合法,故王男不得要求返还。
看不太懂 虽然包养游走灰色地带 但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吧
为何因为包养所以就不用还钱呢 如果是要求返还包养费用不用返还还可以接受
但这已经是包养后的借贷关系了吧 看不懂为何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