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法律定的“散播猥亵物品”

楼主: jonathan8907 (Skrillaxs)   2022-03-31 15:25:23
台湾的知名成人影片网站 SWAG
曾经遭到警方侦办而暂时关闭营运
不过,等了 34 天之后, SWAG 又再度开张了
拍色情影片错了吗?法律规范可能会有什么问题?
四月初的时候,刑事警察局电信侦查大队
带着搜索票,到SWAG在台北的公司总部搜索
包含负责人在内,有5名工作人员被带回侦办
后来,SWAG团队在各大粉专公告说
为了配合相关单位侦办、为了符合台湾当地的法规
网站有一些需要调整的地方,所以暂时关闭
一个多月之后,SWAG再次宣告
他们已经调整完毕,重新开张了!
SWAG 究竟是什么?它可能有什么违法的争议?
为什么现在又可以再次上线?
2016 年,艺人黄立成以“一对一私讯”的名义
创立了 SWAG 平台
他们标榜这是“亚洲最大成人私聊平台”
除了成人内容之外
软件环境也比一般的直播平台更为封闭
2017 年,SWAG 转手由刘姓男子负责经营
他们开始透过网络招募女直播主
用仿造日本AV产业的方式来拍片
并对外标榜“三点全露的本土 A 片”
提供网友免费注册会员
希望借由网站平台,经营台湾的成人影视产业
在SWAG上,使用者可以付费购买“钻石点数”
(勘误:字卡有错字,应为“钻”)
再用这些钻石来“解锁”直播主拍摄的成人内容
也可以用钻石兑换礼物,送给直播主进行互动
了解SWAG的机制之后,我们接下来好奇的问题是
欸!这样没有违法吗?
嗯~答案是:
不好说
SWAG 最主要可能触犯的法律
是刑法“妨害风化罪”里面的“散布猥亵物品罪”
最高有机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然,SWAG 公司在经营平台的时候
也知道成人内容有触法的风险
所以他们提供影片的方式
是以“一对一聊天”名义来进行
(勘误图片来源:Google Play)
而且观看前也要用点数来解锁
这些机制的设计
都有助于让他们避开“公然散布”的构成要件
虽然 SWAG 这样的做法,不能说完全没有争议
但勉强还可以算是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
毕竟就连法律自己,其实也有不少模糊的空间
刚刚我们说到,SWAG主要触犯的法律
是“妨害风化罪”
这个妨碍风化罪呢,是 1934 年所制定的法律
它的目标主要是想要维护“社会善良风俗”
让民众随时保持“良好的战斗条件”
它所规范的内容非常多
包含乱伦、公然猥亵、公然散播猥亵物品等等
那以跟 SWAG 比较有关的
“公然散播猥亵物品”来说
要判定它有没有踩线
除了“怎样算是公然散播”以外
“什么东西算猥亵物品”也是另一个关键
在 20 几年前,就有人跑去问大法官这个问题
而大法官在 1996 年的释字 407 表示
只要是“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
并且会“引起一般人羞耻或厌恶”的
就可以认定为猥亵物品
但这个定义,其实还是有很多主观认定的空间
可能同一个东西
有些人觉得羞耻、有些人觉得很喜欢
而这个模糊地带,就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官
可能判决出完全相反的结果
所以,即便现在已经有释宪案
但相关法规到现在,一直都还是满尴尬的
而且,其实政府也知道
成人内容有它的市场需求,不可能完全禁止出现
为了提供专属成年人的阅读空间
减少青少年接触色情出版品
早在1990年代,政府就推出了“分级办法”
当时的分级办法
除了平面出版品以外,包含电视、电影
也都有分级的制度
例如几岁几岁可以看,年龄不到的就不能
当时还成立了民间的“出版品评议基金会”
负责评定出版品的分级
在这个背景之下
像是我们比较常听见的彩虹频道
1994年就得到新闻局的核准
成为第一家可以合法播映成人节目的有线电视频道
隔了几个月,像是星颖频道和新东宝频道也陆续开张
在电视上播出成人影音内容
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出版品,只要标示限制级
就一定可以合法出版喔!
因为除了我们很熟悉的“18禁”或“限制级”之外
这个评议会还曾经创设了一个
叫做“逾越限制级”的分级
顾名思义,就是比限制级还要更限制级
如果是这个分级的东西,那它就不能出版
否则就可能会触犯到“妨害风化”
像是2003年
有一部叫做《台湾水电工》的成人片就震惊社会
在当时,他算是台湾第一部成人“爱情动作片”
但它并没有获得许可
甚至男、女主角、制片、导演全部被移送法办
不过,2005年
知名导演蔡明亮的限制级电影《天边一朵云》
画面同样非常逼真、赤裸
但在柏林影展拿下“创新”和“艺术贡献”两项大奖
被新闻局开放为限制级影片,一刀未剪在台湾上映
于是很多人就质疑说
这个“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让人觉得厌恶”的界线
到底是什么?
而且,除了这个标准很抽象之外
有些人也认为,光是在做这样的判定
就可能会涉及到“歧视”的问题
2003年,台湾第一家同志书店“晶晶书库”
因为进口数百本香港男体杂志
导致负责人被依“妨害风化罪”起诉
因为这些男体杂志
被认定是会让人不舒服的猥亵物品
负责人认为,他们的客群主要是男同志
但你却用异性恋的心理或经验
去说这个杂志的内容会让人觉得羞耻或厌恶
判定它是猥亵的物品,这不就是一种歧视吗?
虽然后来晶晶书库还是败诉了
但这个事件还是反应出一个问题
那就是当我们要用一个“绝对的客观标准”
去判断“性”这种比较个人私密喜好的事情
其实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我们要用“大多数人不会厌恶”当作标准
那某些比较小众的性倾向或癖好的内容
可能就无法出版,导致少数族群的权益
就会因此被牺牲掉
2006 年,大法官在 617 号解释中提到
虽然法律确实应该依照社会价值
去订出可以彰显道德的规定
但宪法同样保障了人民的出版和言论自由
所以大法官认为,在必要的规范之下
法律还是应该要保障到少数族群的权益
同时,大法官也把刑法235条
妨害风化罪里面的“猥亵物品”
区分成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的“软蕊”
(softcore)
以及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的“硬蕊”内容
(hardcore)
后面这种“硬蕊”不能出版和贩卖
但单纯刺激性欲的“软蕊”内容
只要做好适当安全隔绝措施
像是加上封套就可以合法贩卖
换句话说,现在大部分的猥亵物品
其实只要有做好防范措施,就可以合法贩卖
好的
了解完这一大串跟猥亵物品有关的法律脉络之后
我们要回头来讨论一下SWAG
从猥亵物品的角度来看,SWAG提供的影片当中
还是有可能有暴力、性虐待等等
可能会被认定为硬蕊的内容
另外,它 APP 里面的免费预览内容
也可能会被认定是“缺乏适当的隔绝措施”
另外,像这次警方侦办的时候
就有说到 SWAG 平台本身并没有身份查核机制
假设未成年人跑去申请帐号
他一样可以观看性爱影片,这跟公然播放没什么差别
另一方面,前几个月
有 SWAG 女优在西门町举牌征炮友
也有人推出“捷运系列”影片
想模拟台北捷运的车厢来拍片
这些也让 SWAG 除了散播猥亵物品的争议之外
也额外新增了“公然猥亵”的争议
那虽然在“公然猥亵”的部分
我们还没看到 SWAG 有比较明确的回应
但在“散播猥亵物品”的部分
这次 SWAG 确实已经有做出一些相对应的调整了
包括登入的时候要经过电话验证年龄
审核可能涉及性暴力、性虐待的内容
登入后在付费解锁的影片前
所有影片都还要经过模糊处理等等
那话说回来,我们觉得成人相关的内容
因为很有市场,甚至可以说是人的基本需求
所以法律真的是不可能都“禁止”它出现
就像这次 SWAG 暂时关闭之后
中国性质相同的“麻豆传媒”
在一个月之内,下载会员数就暴增了一倍以上
所以其实我们还蛮乐见 SWAG 在台湾成人影视产业中
所做的这些尝试
因为无论是社会的普遍道德风俗、或是法律规范
这都是需要与时俱进去调整的
那从过去的案例看起来,每一个指标性的事件
也都可能是我们去反思法律现况的机会
当然,台湾适不适合发展成人影视产业
这背后的利弊得失,也还需要有更多的共识讨论
内文来源:https://youtu.be/76EJxf3awcg
参考资料:
→“亚洲最大”成人平台SWAG被抄 会员哀嚎担忧“钻石”会费要不回:
https://bit.ly/2RjtAp5
→“与偶像零距离”的SWAG成人影音平台,正在将台湾的性产业“去中心化”:
https://bit.ly/3hw1jpS
→SWAG女优西门町举牌“征13cm以上炮友” 遭警方带回派出所:
https://bit.ly/3v1xhOO
→成人频道SWAG拟真捷运车厢拍片 北捷无法提告原因曝光:https://bit.ly/3eSJzDo
→绿委轰SWAG沦性交易平台 直播主拍片竟说“可直约”:https://bit.ly/3fuJxjY
→释字第407 号解释:https://bit.ly/3eVPMyz
→释字第617号解释 : https://bit.ly/3osT9Ql
→台湾有线电视情色发展(上):https://bit.ly/33TPCkU
→台湾有线电视情色发展(下):https://bit.ly/3uZN3tc
→成人频道迈入黑暗期:https://bit.ly/3wsoxSb
→“天边一朵云”火辣 挑战新闻局剪刀:https://bit.ly/3w9sNWc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93 年易字第 137 号刑事判决:https://bit.ly/3uXxYbM
→同性恋平权争议事件簿:https://bit.ly/3uWQZex
→所谓“善良风俗”──从台湾色情管制政策变化谈起:https://bit.ly/2S16hQS
→警抄台资情色平台 陆资平台业绩涨一倍:https://bit.ly/3w6uYtQ
→三年游走法律灰色地带,SWAG这回被“抄台”的原因是什么?:
https://bit.ly/3orSaQx
→接受检察官条件加强审核后,SWAG 宣告复活!:https://bit.ly/3hujYlY
→【爆挂】SWAG 盛大回归!实现“不会倒、不会跑!”承诺 正式复站啦!:
https://bit.ly/3orSbnz
→老司机的胜利!接受检察官条件加强审核后 SWAG“宣告复活”:
https://bit.ly/3oryEnk
→从SWAG被抄,看数位情色产业大跃进下的法律冲撞、直播主的劳动现场:
https://bit.ly/3opaMk4
→公然陈列按摩棒构成散播猥亵物品罪?
https://youtu.be/RivC3bHI17w
◎论文资料
论性的刑事规制─ 散布猥亵物品罪之再检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科际整合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作者:李庭欢
论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猥亵物品之概念及处罚基础
国立台湾大学法教分处硕士论文,作者:纪凯峰
出版品分级制度之研究
国立台北大学法学系硕士论文,作者:王盛铎
成人影片的来源及公众态度研究
树德科技大学人类性学研究所硕士论文,作者:黄秀娥
台湾男性向同人志创作者发展现况之探讨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图文传播学系硕士论文,作者:刘政宏
作者: Hohenzollern   2022-03-31 15:31:00
现行法规的灰色地带是私人会员制贩售影片可以 直接在通路公开贩售才会GG
作者: qwefghiop1 (只有肥宅知道的世界2)   2022-03-31 15:41:00
作者: sdamel (=ˇ=)   2022-03-31 18:51:00
你是不是刚被抓,我上次讲那么多也是被抓之后的事,真的很无理啦以前的猥亵是有暴力,胁迫的成分现在的猥亵是在家做日光浴都会被告,只能说靠这条法在吃穿的人真的不少
作者: bill42362 (酒池肉林夜夜生科)   2022-04-01 03:00:00
SWAG 今天影片都变免费了 @@"
作者: puretruthson (纯真子)   2022-04-01 12:48:00
作者: bcqqa7785 (HanNNNNNN)   2022-04-01 12:53:00
3楼 我还真的看完了==
作者: c780412 (煌)   2022-04-03 23:36:00
法官说你是就是啊 台湾法律意外吗0..0
作者: fuckingguy (~~乐斜阿陀~~)   2022-04-04 01:12:00
Decentralization! Yeah!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