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休息室成砲房!男大生6度嘿咻15岁少女还劈腿 结果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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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陈姓男大生2020年上网认识一名15岁少女,不到一个月就达阵,陈男不仅跟少女车震
还带到他打工的7-11员工休息室等地共嘿咻6次,后来少女发现陈男劈腿其他女生,难过
得向同学倾诉心中悲苦,校方辗转得知少女失身,依规定通报新竹市府将陈男法办,一审
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将陈男判刑6月,不得易科罚金。
案发时在新竹一所国立大学读书的陈男为减轻家中经济负担,利用课余时间到7-11打工,
2020年9月他透过交友软件GOOD NIGHT结识15岁少女同年10月3日凌晨就约她去新竹南寮
渔港车震。
10月9日凌晨,少女又趁父母熟睡跑出去跟陈男幽会,陈男一样把车开到南寮渔港阴暗处
,在车上跟少女做爱做的事。
接下来陈男只要有机会就把少女约出来,一个多月间又激战4次,其中2次竟是在他打工的
7-11员工休息室,另2次分别在摩铁及家中。
但陈男与少女交往期间,同时跟其他女生有亲密关系,纯情的少女发现自己被玩弄,难过
得告诉同学,事情因而曝光。
陈男出庭时坦承跟15岁少女嘿咻6次,但他实在没什么钱赔偿少女,少女也气他劈腿不愿
原谅,法院审酌陈男坦承犯行、没有前科,目前在一家科技公司当技术员工读,一审依对
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6月。可上诉。(丁牧群/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