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酒后对不准钥匙孔不表示无法性侵 法官判他4年6月徒刑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22-01-17 19:09:38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039745
2022-01-17 15:54 联合报 / 记者李宗祐/嘉义即时报导
嘉义县林姓男子酒醉被好心女歌友骑机车载回家,她见林男无法顺利对准钥匙孔,协助开
门却被强推入房性侵得逞;法官审理认为,被告纵因饮酒手眼无法协调对准钥匙孔,但强
制性交时仍具有一定程度意识与判断力,判他4年6月徒刑。
2020年11月20日晚林男与友人夫妇于歌友会欢唱,夫妇又邀约熟识的女歌友前来喝酒、唱
歌,直到凌晨3时店打烊才结束,夫妇先行离去。
女歌友和林男虽然是初次见面,因林男是夫妇的友人又见他有醉意,于是好心骑乘机车载
林男回租屋处,到林男住处看到林男无法顺利对准钥匙孔开门,她于是协助开门、上楼至
房间。
不料林男却强行将她推入房间室内,她出手反抗并表示“不行,我有家庭”,林男还回问
,“要不要快乐、要不要刺激”,利用其体型优势,以身体压住女方抚摸胸部及亲吻嘴部
,脱下女方的外裤、内裤,再将自己裤子脱下,强制性交得逞。
女歌友趁林男起身前往厕所时离开,在友人陪同下报警。林男矢口否认有任何强制性交犯
行,辩称当天从歌友会出来,之后发生的事就完全没有印象。
法官认为,饮酒之后,固然会对于人体手、眼、脚等感官协调或意识产生影响,但并非一
经喝酒后,就完全没有办法进行日常生活中部分动作。固然被告因饮酒无法骑车也无法顺
利将钥匙插入钥匙孔开门与安全上楼梯等动作,这只能说明喝酒后对感官、肢体造成影响

本案被告仅需利用体型优势压住告诉人,遂行性交目的,又被告可以看萤幕唱完整首歌、
能自行坐上被害人机车、指引回家道路、性侵时还反问“要不要快乐、要不要刺激”等,
显示案发时仍是处于意识尚属清晰且有判断能力之状态。
审酌被告犯后始终否认犯行,犯罪情节行为手段对告诉人造成身体上伤害与心里上阴影等
一切情状,量处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作者: adoko (bigren)   2022-01-17 19:26:00
要刺激就刺激1995了
作者: csboy500 (宇)   2022-01-17 21:56:00
钥匙孔对不到!所以…
作者: Ruruto49 (阿鲁拖地板)   2022-01-17 23:04:00
这对话怎么有点玫瑰瞳铃眼的味道
作者: whathappen (想吃泻药)   2022-01-18 00:36:00
是在影射女的孔大吗
作者: yukicon (长门控)   2022-01-18 06:52:00
签名档还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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