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软件踩雷!女大生约男模一夜情 脱眼罩惊见肥宅吓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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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以为约到男模一夜情,打开眼罩却是肥宅后气愤提告。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Pixabay)
台北市1名22岁女大生小晴(化名),2018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郭姓男子,由于郭男照片
是男模等级,她便欣然同意一夜情,并按照约定戴上眼罩,但两人做到一半时,小晴好奇
脱下眼罩,惊见对方竟是胖男,她立刻推开郭男,没想到对方继续冲刺,她愤而提告性侵
;高院依强制性交罪判郭男3年2年徒刑,日前再判他应赔40万元,全案仍可再上诉。
检警调查,2018年间,小晴利用交友软件结识郭男,见对方照片又高又帅,体格精壮,顿
时神魂颠倒,遂同意发生一夜情;郭男诓称自己有特殊性癖好,喜欢带着眼罩性交,小晴
到了郭家门口时,先戴上门旁的眼罩,再经由郭男进入房间,两人开始翻云覆雨。
两人做到一半时,郭男询问:“我是不是变胖了?”,小晴好奇摘下眼罩,对方竟是体型
肥胖的男子,而不是照片上体态健美的男模,她吓得高喊:“不要!你不是那个人!”,
小晴试图推开对方,但郭男不为所动,仍持续动作达数十秒,直到完事后才停止。
小晴气愤表示,郭男是非常恶心的肥宅,她当下以为快死了,基本上已经算是被性侵,她
要求精神慰抚金10万元,但郭男只愿赔偿25000元,郭女决定提起刑、民事告诉。
高院认为,虽然一开始两人是合意性交,但郭男不顾女大生反对,仍持续进行性行为,明
显违反女大生意愿,已触犯妨害性自主罪,因此判他3年2月徒刑。
至于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是外送员,年收入为33万元,女大生则是兼职家教,年所
得为11万元,审酌双方资历等条件,判郭男应赔40万元为适当,全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