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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璋涉偷拍与前女友性爱过程 法院判决结果出炉
2022-01-04 18:09 联合报 / 记者柯毓庭/新北即时报导
“台独机关枪”李柏璋因立委高嘉瑜家暴案被起底在新北市偷拍与前女友性爱过程,还因
传唤未到被通缉,经今年6月拘提到案后,新北地院以李柏璋与前女友达成和解,又妨害
秘密为告诉乃论罪,判决公诉不受理。
立委高嘉瑜遭林秉枢暴力对待后,李柏璋因疑似第一时间在PTT上以“Crazywinnie(没品
维尼)”发文带风向被卷入,但他否认,强调只是请朋友帮忙;他也因此被起底因多件妨
害名誉案件被台南地检署通缉;在新北则是因偷拍与前女友性爱过程,被检方传唤未到案
通缉,今年6月检警将他拘提到案后,新北地检署9月声请简易判决。
检警调查,李柏璋2018年11月11日上午在位于新北市林口的租屋处内,以手机窃录与前女
友的性爱过程;隔年9月28日,李的妻子在他手机中发现性爱影片,气得以影片向其前女
友提起民事诉讼,前女友收到李妻的侵权民事诉讼通知,才发现被偷拍,又向李柏璋提起
妨害秘密告诉。
检方传唤李到案说明,他却无故未到,检察官因此发布通缉,于今年6月将他拘提到案。
今年9月,检方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诉李柏璋,声请简易判决。
法官审理时,认为案件不宜以简易判决处刑,改依通常程序审理;考量李的前女友已与他
成和解、撤回告诉,而妨害秘密属于告诉乃论罪,经告诉人撤回告诉后,应谕知不受理判
决,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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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璋。图/翻摄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