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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硕士女友分手 恶男将性爱影片上传色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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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报复分手女友,将两人性爱影片上传国际色情网站,被判1年8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0
万元,还可上诉。(示意图)
2021/12/31 17:16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林姓男子不满就读硕士班的女友和他分手,竟将交往时偷录的
性爱影片、女友私处特写影片等,编辑上传国际性色情网站,让女友名誉扫地。法院审理
时,被害人哭求法官重判林男,高等法院依窃录及散布身体隐私部位罪共6罪,判林男1年
8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0万元,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从事建筑业的林男和台北市某私立大学女研究生原本是男女朋友,林男从2019
年4月起至2020年1月间,瞒着女友多次偷拍性爱影片、女友私处特写等供自己欣赏。
不过,两人在2020年4月分手。林男不满,下手报复,同年5月将2人性爱影片和女方裸露
私处、胸部等影片,和他下载影片加以编辑,打上“第一次用口交就上手”、“XX硕班生
被男友要求上位”等不雅字眼,上传到国际知名色情网站,让她名誉受损。
一审时,被害人提出和林男间的LINE对话内容、色情网站影片的撷取照、林男上传影片蒐
证光盘等证据,指控林男犯行明确,造成她身心、名誉受创重,请求重判;林男则坦承犯
行,请求缓刑,给予自新机会。
一审认为,林男犯案时,尚因另案缓刑,本案不宜宣告缓刑、轻判,依窃录及散布身体隐
私部位罪共6罪,判林男1年8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0万元。
全案上诉高等法院,高院合议庭认定一审量刑适当,驳回上诉,仍判林男1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