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性欲好比食欲,要求性对象专一是否太残忍

楼主: tmen520 (聽你在喇叭)   2021-12-12 01:25:14
立法的目的就是用来约束人性保障弱势一方的权益
拿劳工权益来讲,企业主跟劳工之间是你情我愿的,为什么还要有劳基法?就是约束雇主,防止企业主恣意妄为使员工处于不利地位
婚姻也一样,虽然是你情我愿的在一起结为连理,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问题就没那么简单了
尤其是夫妻间的问题,所以才需要有所谓的婚姻契约来约束双方的行为。
如果照你的逻辑,那所有的老板都可以抗议说劳基法不符合人性了,公司雇用员工也不需要有什么劳动契约了
然后,只要你单身,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有要求性对象要专一吧。你要交几个马子跟几个女人上床那都是你的自由啊
还有,你拿吃东西的喜好跟性欲来比较似乎有点离谱
你想要吃什么或喜欢吃什么那都是你的事,跟别人无关
但婚姻是两个人甚至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白一点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利益关系
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啊
最后我再说一次重点
法律本来就是用来约束人性的,这样懂?
※ 引述《tose4433 (Remax)》之铭言:
: 如题
: 性欲跟食欲是人类原始本能之一
: 可是现代社会普遍价值观是一夫一妻
: 认为性对象应该专一
: 不专一的人就是伤风败俗
: 可是吃东西也不会每天吃饭,难免会想吃面
: 每天吃牛排偶尔还是会想换吃寿司
: 火锅吃久了偶尔也想吃烧烤
: 长发女孩有她的气质,短发女孩有她的俏丽
: 高挑的美腿夺人目光,娇小的身姿惹人怜爱
: 要求人们只能干一个女孩,是不是一种残忍的要求
: 就算吃素,也不会逼着和尚每天都吃青菜豆腐,素鸡素肉,那也是常有之事
: 也许爱要专情,难道性也要专一吗?
: 为什么台湾教育从小就灌输这样的念头
: 教人吃著碗里不准想着碗外,害人起心动念后会有罪恶感
: 如果从小做足开放式两性关系的教育,让性能像今天吃鸡腿,明天吃刺身,开心又满足
: 也许所谓非分之想就一点也不非分、所谓的出格之举那也丝毫不出格了
: 人人都能在忠于欲望的过程中得到满足与升华,而不会在清醒时难以面对事实
: 为了那无谓的普世价值观,搞得好像做了不该做的事还连带对不起什么人一样自认龌龊
: 台湾是不是太过假道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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