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急男要女网友“当成礼物送给我” 她真上门坐上床!他欣喜嘿咻挨告性侵
1名40岁的刘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认识1名女网友,他为女网友甜美的声音深深着迷,并
疯狂爱上对方,常传送暧昧讯息给对方“我很喜欢妳,要不要当我女朋友”、“我生日的
时候,妳要不要把妳当成礼物送给我”,不久刘男邀女子同享浪漫烛光晚餐,女子先到他
家等候,没想到刘男猴急的把女子当成送上门的礼物,与她发生性关系。
事后女子认为她并没有想要与刘男做爱,对方却违反她的意愿硬上,因此提出强制性交罪
告诉,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事证不足,处分不起诉,但刘女不服2度提起再议,高检署
虽然也认为全案仍有事证尚待厘清,2度发回北检续行侦查,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
当天所有的情状,女子均尚未达到丧失性自主的情形,因此第三度将刘男处分不起诉。
已过适婚年龄的刘姓男子,是个单身上班族,平时住在租来的分租套房,渴望有个家的他
,2019年8月间透过“Goodnight” 语音交友软件,认识1名小他几岁但声音甜美的女子,
刘男随即陷入爱河,疯狂爱上女子,常传短信表达对女子的爱幕之意,“我很喜欢妳,要
不要当我女朋友”、“我生日的时候,妳要不要把妳当成礼物送给我”,而女子也没表达
拒绝之意,总是回个笑脸或是呵呵,让刘男以为对方没有拒绝他。
2人认识2天后,刘男邀约女子共进烛光晚餐,女子同意后前往赴约,但当天因为刘男声称
衣服还没洗好,请女子先到他的租屋处坐坐,等他把家事处理好后,再一同去用餐,女子
不疑有他,进到刘男的租屋处,2人坐在床上天南地北的聊著彼此喜爱的电影。
或许刘男太心急,误以为女子是自动送上门的礼物,迫不急待地在床上与对方发生了性关
系,当刘男想要换个姿势再战时,女子用手推开了他,刘男就没再进一步的要求,等女子
整理好衣服,请她先到楼下等他把衣服晒好,没想到当女子下楼后就直接离开,刘男不久
下楼,不见女子踪影,事后收到警方的约谈通知书,才知女子对他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告诉
。
女子指控,当天刘男违反她的意愿,将她强压在床上,扯破她的衣服、内裤后,违反她的
意愿硬上,她一直表示“我们还不熟,你不要这样”,但刘男却不理会,对她性侵。
刘男到案后虽然坦承2人在他的租屋有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没有违反对方意愿,他还说,
当他想要换姿势从后面来的时候,对方推开他,他就没有再一进步动作。
检察官调查发现,女子当天离开刘男租屋处后,就立即前往警局报案并验伤,女子除了处
女膜有陈旧的撕裂伤外,身体并没有明显的抵抗伤。检察官另外调阅刘男住处楼梯间的监
视画面,发现当天女子先下楼,但下楼时神情自若的滑着手机,手中还拿着手摇饮。
检察官认为,刘男在一开始就不断表达对女子爱慕之意,暗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而女子
仍只身前往刘男家中,将自己置身险境,虽女子离开刘男住处立即报案、验伤,符合性侵
害被害人的作为,但是当女子一推开刘男,刘男立即停止,而女子下楼时又神情自若,再
加上根本没有像女子所说有被扯破衣裤的情形,认为女子说法与常情有违。
由于没有积极事证可以证明2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女子达到丧失性自主的情形,因此认为
事证不足,将刘男处分不起诉,女子虽然不服2度向高检署提起再议,但北检调查后都认
为事证不足,都将刘男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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