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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5 08:48 联合报 / 记者黄宣翰/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市佳里警分局殷姓警员,去年6月因办案认识一对单亲母女,他与单亲妈约好上门谈
事情,竟趁对方外出买啤酒,涉嫌性侵屋内国小刚毕业的少女。台南地方法院依公务员假
藉职务上的机会,故意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重判11年,可上诉。殷去年8月
已辞去警职。
台南市警局督察室调查,殷培淳平时工作绩效平平,是分局列管风纪有疑虑对象,涉犯性
侵罪严重影响警誉,案发后记一大过并调职到归仁分局,并于去年8月辞职离开警界。
判决书指出,去年6月11日一名单亲妈妈因被诈欺,带着女儿到佳里派出所报案,殷利用
办案机会与被害母女认识并互加Line好友;同年月21日下午1点,殷到被害母女住处谈论
案子相关事宜,直到下午4点才离去,期间单亲妈妈离开住处四次,外出买啤酒饮料等,
致殷有机会和少女独处,并借机性侵少女得逞,单亲妈回到住处见房门被锁住,殷和女儿
在里面,事后才知女儿遭性侵。
少女被性侵后曾出现自残割腕情形,母亲提出检举,佳里分局7月22日接获社工通知,有
员警涉嫌性侵案,通报检察官侦办,将殷男拘提到案。殷坦承案发当天有去少女家喝酒,
但否认性侵,检察官讯后让殷交保,事后将他起诉。
法官依相关证人的证词,及被害人裤子、棉被等沾染物采到与殷男相符的DNA,认定殷男
所犯事证明确,应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