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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06:49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姚男去年在台中市知名公园内,见到稚嫩背著书包的12岁国中少男,要求少男与他一同进
入厕所内,受到惊吓的少男不知如何反应,遭姚男脱下裤子摸下体,好在少男的母亲因找
不到儿子,在厕所外叫儿子的名字, 姚男始让被害少男离去,台中地院依加重强制猥亵
罪将姚男判刑3年6月。得上诉。
姚男虽坦承抚摸少男下体,但否认对未满14岁男子为强制猥亵犯行,辩称“我是到公园寻
找男同志,我跟被害人有四目相接,且被害人当天上完厕所后又再度进入厕所,我认为被
害人就是在吸引我的注意,于是我才和被害人搭话,并用眼神示意被害人与我一同进入残
障厕所,等被害人进入后,我才跟着进入,并将门锁上”。
“我有先问被害人能不能摸一下?被害人嗯了一声,我认为被害人是同意的,所以我才将
他的裤子包含内裤脱下,并用手抚摸被害人生殖器,被害人当时并没有抗拒。摸了大约2
至3秒钟之后,被害人才说他有事要先走,我等他将裤子穿好后,将门锁打开让他离开,
我并没有强迫被害人,且被害人当日身穿一般休闲运动服,我不知道被害人未满14岁”。
法官认定姚男狡辩,予以判刑。
判决书指出,姚男于去年12月30日傍晚,在中市知名公园公共厕所内,看见年仅12岁的少
男身着国中运动服,背有补习班书包,且外表稚嫩、身形较一般成年男子矮小,而可预见
少男系心智未臻成熟的儿童,尚未满14岁,对于男女情感、性行为认知皆有不足。
姚男为逞一己私欲,要求少男与他一同进入残障厕所内,并于残障厕所内询问少男“可不
可以摸一下”,少男当场受到惊吓不知如何反应,且因年幼不知如何抗。姚男则利用此机
会,未得少男同意,将少男的外裤及内裤脱下,以手抚摸少男下体。
因少男的母亲找不到儿子,而在公共厕所外呼叫儿子的名字,少男遂向姚男表示要离去,
姚始将残障厕所门锁打开,让少男离去。少男离开厕所后,向母亲告知此事,其母立即报
警处理。
合议庭审酌,姚男为图一己性欲之满足,竟在属公共场所的公厕内,随机挑选未成年的青
少年,利用被害人年纪尚轻,处事经验欠缺等情事,并将少男诱拐至厕所内,而违反少男
意愿对为猥亵行为,对于被害人及家人身心创伤甚钜,姚虽有意愿与被害人家属洽谈和解
,然因被害人家属无意愿,致未能与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