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27156
2021-10-19 11:46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女子小苹(化名)酒后遭陈男性侵得逞,清醒后发现陈男全身光溜溜躺在她房间,委由双
方共同友人小威(化名)私下与陈男商讨和解,未料小威收了陈男2万,与对方勾串掩饰
陈的犯行,经被害人小苹提告,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将陈男判刑3年3月,陈不服上诉二审,
台中高分院以小苹指证有瑕疵,认定不论陈男应允支付的红包是和解金或分手费,均无从
认定有无对小苹性侵的判断依据,遂以罪嫌不足,改判陈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陈男于2018年11月8日凌晨,受不知情友人小威之托,接送女子小苹回她的
住处,陈与小苹一同进入她住处,双方在该处饮酒后,陈见她已因酒醉毫无意识,认有机
可乘,性侵她得逞。
至当日中午,小苹醒来后发现她全身脱光光躺在客厅,陈也全身脱光光躺在小苹房间内,
惊觉有异,其后,经质问陈,陈承认对她性交,始确认遭陈性侵,但因委由小威私下与陈
商谈和解,小威未能诚实告知私下和解情形,陈也置之不理,始报警处理。
陈男否认乘机性交犯行,坚称“我于2018年11月8日凌晨案发时与小苹一同饮酒后,因有
醉意,就去她房间睡觉,并未于她酒醉时对她为性交行为,到了下午双方都清醒了,才合
意性交并开始交往,之后于同日晚间,双方又合意性交”。
被害人小苹证称,委由小威帮她处理,陈有向小威承认对她性侵,以3万6000元私下和解
,不要闹大,后来陈男不见了,约隔半年后,她在夜店遇到小威,小威才说他当时有向陈
收2万元,觉得对不起她,要帮她把剩下的钱要回来。
但证人小威在警询时称他询问陈男有无性侵小苹,陈男否认性侵害,小威建议陈男包个红
包给小苹当作分手费好了,而2万元是他向陈男借的,一开始陈男要包3万6000元给小苹当
分手,但后来并没有。
陈男供称“小威有来找我询问有无对小苹性侵,我回答没有,小威说小苹的哥哥已经找人
要打我,我想要和平分手,本来跟小威说要包个红包3万6000元,但我后来想想我们在交
往期间发生的性行为又不是强迫、胁迫她,所以后来就没有包3万6000元的红包”。
二审合议庭以陈男、小苹、小威对于3万6000元红包究竟是和解或分手费,及陈男曾否支
付部分款项,各有不同说词,然不论陈男曾应允小威支付的3万6000 元是和解金或分手费
,均不足以作为陈男有无对小苹乘机性交的判断事证,法官以查无陈男对小威的性侵犯行
,遂以罪嫌不足,改判陈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