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前阵子因为三级警戒,
所以常有新闻报导警方透过临检取缔在旅馆内进行的性交易,
并且在报导中都有描述查案过程与后续处理,
如以下的新闻报导: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6090120.aspx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006/1026788.htm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01905
也就是说,当前国内取缔性交易的确是经常透过临检,
也就是警员直接前往旅馆盘查人员藉以查缉。
但常看这种新闻也让我产生一个相当大的好奇,
毕竟在台湾去旅馆休息或住宿并非性交易的专利,
不论是享受一夜恩爱的约炮,
以及还没结婚尚未同居的情侣,
这两类人照理来说应该比从事性交易的娼嫖还多,
尤其是情侣如果因为各自和家人同住,
想要爽一下时难免会需要去旅馆开房。
因此我非常好奇说,
有没有任何板友曾经和非金钱交易的性伴侣,
不论是炮友、情侣,甚至是去外地旅游的配偶
在旅馆休息或是住宿哼哼嘿嘿的时候,
有警员敲门要求临检的经验?
因为我以前开房间从来没有遇过临检,
因此也不免好奇说在上述情况下,
警察临检遇到正在打炮的情侣,
以及正在打炮的情侣遇到警察临检,
会作何感想以及当下的情境。
不知道版上有没有曾经跟伴侣一起被临检的低罩杯或30公分,
或是曾经从警的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