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妹被卢进摩铁!娇羞“我有男友”告性侵 车上对话让案情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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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声称有男友,但仍跟着林男进入汽车旅馆。(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宜兰一名女子小美(化名)从外县市搭车到台北找朋友小翰(化名),并由小翰的林姓好友开车接送。林男见到小美瞬间色心大起,立刻邀约对方去摩铁,虽然被小美以有男友拒绝,但仍卢不过林男,两人一起去摩铁开房间,并用嘴帮林男服务,事后提告性侵。案经上诉,高院认为林男没有限制、恐吓小美的行动,不符合违反性自主意愿的行为,因此驳回上诉,判林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美控诉,她2018年8月7日晚间11时搭乘林男的车,本来要去跟朋友唱歌,但朋友临时说会晚到,林男提议“要不要去约会”,他本以为是吃宵夜,却被带到汽车旅馆,只好打电话给朋友求救,并下车进入房内等待机会求救,却被林男要求口交、性侵得逞,最后以生理期不方便躲到厕所并打给男友,警方到场才让事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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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在旅馆帮林男口交,事后提告性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林男辩称,朋友小翰过去介绍小美给他认识,说可以“约砲”,他也曾经跟小美见面两次并谈及性交易,说好可用3000元为代价性交一次,但小美帮他口交后讨价还价,最终才放弃。但法官审理时,此事被小美否认,小翰也证实并无此事,可见林男的说词为推卸之词,不可采信。
法官勘验林男的行车纪录器,发现林男直接跟小美说“那还是先休息,妳觉得呢?”小美则回“都可以,可是我怕我朋友等一下会找我”林男则开心地说,“嗯,那不然就休息”。
没想到,小美随即打给朋友询问唱歌之事,车辆开往汽车旅馆,小美并无向柜台人员求救的举动,此时小美告知林男,她的朋友已在等待,而林男担心小美改变主意,不断以“先休息一下?”、“妳会怕喔?”询问,小美则说“也不是啦”,只是担心迟到会对朋友不好意思,林男仍一再要求“小小约会一下下”,又问“妳会怕喔”,小美也再说一次“也不是啦”,并表明自己有男朋友。
“妳放轻松啦,好不好”,林男接连安抚小美说,“我看妳似乎很紧张”、“休息10分钟、15分钟好不好”、“妳放松啦,不要那么紧张”、“妳那么紧张,连我都跟着妳一直紧张起来”、“妳放松啦”、“大胆一点放松”、“抱一下抱一下,妳就不会那么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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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帮林男口交完后,躲到厕所向男友求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小美则说,“有一点点(紧张)”、“我朋友在催我了”、“没关系啦、下次好了”、“因为我们才第一次,就不太好吧”、“我觉得怪怪的”、“觉得有点奇怪,因为还不熟”、“我男朋友问我在哪里了”、“我觉得可以熟一点再说”、“我们可以在车上聊天”、“因为我也怕我男朋友问说到底在干嘛”,最后仍跟着林男到汽车旅馆发生关系。
法官认为,对话可知林男感觉到小美紧张,但未对小美有恐吓、威胁及激烈的威逼言词或举止,反而是持续反复不断地以言词安抚、劝诱小美放心,且在车上、房内也未干涉小美使用手机,小美去上厕所1小时也未阻拦,尚难被评价为已达妨害、抑压、违反小美性自主意愿之程度,亦难认属本罪所定“违反性自主意愿”之行为,因此判林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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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有点半强迫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