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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要15岁少女“喜欢就来” 诱她传胸部裸照下场惨
2021-08-18 16:09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桃园吴姓男子在交友软件认识1名15岁少女,明知她未成年还说“交换”、“喜欢就来啊
”,引诱对方自拍传送胸部裸照;法院认为,吴涉犯儿少性剥削3年以上重罪,但考量他
坦承,和少女父亲和解赔偿,也写切结书保证绝不外泄,减刑后判他1年6月、缓刑2年,
可上诉。
检警调查,吴男去年8月透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少女,明知她未满18岁仍要求对方自拍裸
照,并传讯说“交换”、“喜欢就来啊”等,诱使对方传裸露胸部的照片给他,直到少女
父亲发现异状,一问之下才曝光。
审理时,吴男坦承不讳,与少女供词相符,也有对话纪录、照片佐证;法院查,吴男传“
交换”、“喜欢就来啊”等文字,引诱少女传裸照给他看,且在她传照前,并未见少女有
打算主动拍猥亵照传送的情况,可见是因吴劝导、诱惑才拍,该当儿少性剥削条例“引诱
”行为。
法院考量,吴男在警询、侦查及审理中均坦承,没有妨碍侦查或审理情况,案件系属法院
后,也由辩护人递状表明坦承,并希望和少女父亲和解,之后双方也达成吴赔偿完毕。
另吴也写切结书,担保绝对不会留存、流出少女的裸照,如有违反愿意付相当金额的惩罚
性赔偿金少女父亲也当庭表明,同意给吴男机会从轻量刑;法院认为,吴面对法律追诉、
审判无卸责,也有避免少女受二次伤害诚意,依刑法59条给予减刑。
法院也审酌,吴男引诱未成年少女拍裸照,欠缺正确法治观念,影响她身心发展、两性价
值观,但犯后坦承、态度良好,达成和解获原谅,依犯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
号罪,判他1年6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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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男诱使15岁少女传上空裸照,法院依儿少性剥削判他1年6月。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