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自拍裸照“证明不是骗感情” 15岁乖乖女全脱了
自由时报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39012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彰化县担任工厂作业员的粘姓男子,于2018年7月透过“爱情公寓i-pair”,认识年仅15岁的少女小芳,不到1个月,小芳主动要当粘男的女友,粘男则要求小芳自拍裸照,“证明不是欺骗我的感情”,没想到小芳全脱了,自拍多张全裸照片传给粘男,却被家人发现报警,法院认为粘男用引诱方式,使少女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但考量他无前科且已和解,轻判徒刑1年7月,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粘男于上述网站认识少女小芳(化名),不到1个月时间,情窦初开的小芳主动表示,愿意跟粘男交往成为情侣,国中毕业、于工厂担任作业员的粘男,立刻传讯息,希望小芳传来自拍裸体,“证明不是欺骗我的感情”。
小芳很快到厕所内,自拍自己正面全裸、私密处清晰可见的猥亵照片,用LINE传送给粘男,事隔一段时间,小芳家人发现,向中市警方报案。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认为粘男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引诱少年(女)拍摄猥亵行为照片罪,可判处3至7年重刑,不过,考量粘男年轻思虑未周,又没有拿裸照做出不法事端,援用刑法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减刑,轻判徒刑1年7月,再以他坦承犯行、双方已经和解,宣告缓刑3年,条件是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可上诉。
15岁不是才国二而已
怎么吃得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