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一下、慢慢含”人妻偷情学长咸湿对话被录下辩称“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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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女辩称“含、舔”等对话,是“含(嚼)口香糖”,
法官却认为这些对话都不是咀嚼口香糖的正常动作,情境照。(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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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16:08〔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台中市张姓男子与谢姓女子结婚多年,谢女就读中市某大学硕士在职专班(EMBA),
疑与学长有暧昧,张男于谢女车内装录音机录下两人咸湿对话包括“舔一下”等,
愤而提告索赔50万,谢女辩称是“含口香糖”,学长宣称是醉酒胡言乱语,
法官认为“舔一下”、“喷出来”都不是正常咀嚼口香糖动作,
判决两人应赔偿张男30万。
判决书指出,张男指控妻子与学长有染,他在2019年6月于家中发现汽车旅馆的发票,
又于妻子手机,发现妻子与学长于2019年2月起,有逾越分际的对话,
两人用“相公”、“老公”、“夫人”、“老婆”互称。
张男同年6月在妻子车内装录音机,录到两人咸湿互动对话,包括,学长要求谢女
“舔一下”,
“你都还没有舔我的,你等一下…越舔越粗”、
“这也太刺激了吧!”、
“消火了啦,要退了啦”、
“这支是妳的”、
“喷出来了”,
谢女则回答,
“你等一下如果又喷在我嘴巴里面”,
“你还说舔一下,结果还真的做,什么!什么整支”、
“我再舔一下”
等语。
学长答辩说,发票不足以证明两人有性行为,录音也可能撷取、变造、剪辑,
不足以证明他侵害张男的配偶权,且当时他醉酒,意识模糊,都是开玩笑讲的话。
谢女答辩说,丈夫张男在车上装窃听器,想用类似仙人跳手法勒索学长,
她与学长并未逾越同学关系,至于车内的录音,是学长醉酒胡言乱语,
丈夫行为已构成妨害秘密罪或无故窃录罪,她强调,
录音中的“含、舔”等,指的是“含口香糖”、“嚼口香糖”。
法官却认为,依二人对话内容前后文,
提到“舔一下”、“含一半、”“消火了啦”、“整支”、“喷出来了”等语,
都不是“正常咀嚼口香糖会出现之动作”,
至于仙人跳之说,谢女并无提出充足证据。
法官强调,配偶是否违反忠诚义务,具有高度隐密性,证据取得很困难,
如果用侵害隐私权为由,排除证据能力,并非公平,因此,张男的录音具证据能力,
这些证据可证实两人交往显已逾越社交分际,侵害张男的配偶权,
应连带赔偿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