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妹昏睡遭熟客性侵 怒问“为何睡我”!他竟答:又不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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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妹控遭熟客下药性侵。示意图
台中市一名传播妹两年前坐台时,接受熟客余姓男子的邀约,外出到KTV唱歌,又到摩铁开趴、喝酒欢唱,却在意识不清时遭余男性侵,由于传播妹体内验出6种药物反应,余男因此被检方认定下药性侵,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法官根据传播妹事后曾line余男怒问:“为何睡奸我?”余男竟说:“又不是第一次。”认定余男性侵,但因双方并未针对下药部分争执,因此只认定余男趁传播妹昏迷性侵,考量双方以30万元和解,台中高分院依乘机性交罪判他3年3月,可上诉。
2018年7月21日凌晨0时许,余男与7名友人找这名传播妹坐台陪唱,接着邀约传播妹到外面的KTV续摊,到了凌晨3时许,众人又转入一家摩铁开趴,余男一度中途外出约30分钟,返回后,拿一杯饮料给已酒醉的传播妹喝下,传播妹因此昏睡,醒来后惊觉被性侵,回家告诉表哥,表哥赶紧带她报警并验伤。
由于医院鉴定发现,传播妹体内有6种不明药物反应,台中地检署调查认定传播妹遭余男下药性侵,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将余男起诉。
法院审理时,余男出庭仍辩称,双方发生性行为是你情我愿,他说,原本双方说好嘿咻价码1万元,但传播妹事后加价到5万元,他拒付才被告。但说法遭传播妹否认,她证称,1万元是坐台费,且双方并未谈及性交易,她也没有要5万元。
传播妹并拿出双方Line的对话讯息,证明她事后问余男:“你为何睡奸我?”余男答:“我们俩又不是第一次”、“我把你当朋友。”她怒反问:“你都睡你朋友?”、“怎么可以趁我意识不清的时候睡奸我?”余男答:“我猴急了嘛。”再加上传播妹也在对话中向余男讨坐台费,余男最后透过友人汇了1万5600元给她,法官因此采信传播妹说法,认定余男性侵,但因讯息看不出双方有争执下药一事,因此一审仅依乘机性交罪判余男3年6月。
余男不服,提起上诉,并愿以30万元与传播妹和解,先支付10万元。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虽余男仍未坦承犯行,但已达成和解,依乘机性交罪改判他3年3月。仍可上诉。(邓玉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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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堆男的搞到最后变花大钱打砲...
睡奸 想到大猫系列.. 不知到大猫关出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