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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战少女1天4回 代价4年和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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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2021/06/07 07:34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男子阿国(化名)与未满14岁网友小茹在住处“嘿咻”后,又
找友人阿清(化名)到摩铁,1天“爱爱”4回合,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别判处
阿国、阿清有期徒刑4年和6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被告阿国透过网络交友认识小茹后,于2019年4月28日,驾车前往台东县对
方住处后,载回屏东县满州家里聊天,并在当天下午3时,涉嫌与她发生性关系。晚上,
阿国载她回去,抵达台东时,因小茹不愿意回家,只好开车折返屏东。
阿国返回途中,行经屏东市接友人阿清,并于29日凌晨2时32分,投宿屏东县潮州镇星河
汽车旅馆休息期间,阿清虽不知小茹未满14岁,但从她的容貌外观及言谈举止,主观上可
预见未满16岁,涉嫌在房间内涉嫌要求她口交,再接续以手指插入私处性侵得逞。
当时在旁的阿国见状,顿时萌生淫念,要求小茹比照办理帮他口交得逞。隔天上午,阿国
等人开车离开摩铁,并送阿清回去后,于上午9点多,2人又在车内“炒饭”。案经小茹父
亲报警,潮州分局分局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屏东地检署侦办并起诉。
今年1月底,屏东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阿国3罪各处徒刑3年2月,并执行4年;阿清
则处徒刑6月。2人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不当,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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