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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闯进妹妹家” 车震偷情18禁对话行车纪录器全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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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陈姓男子和小三在车上偷情,被行车纪录器全录下。(示意图)
2021/05/21 11:22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林姓女子和陈姓男子结婚多年,她怀疑老公出轨,但一直找不
到证据,直到某天她意外发现,车子行车纪录器有录到陈男和小三陈女“弟弟闯进妹妹家
”的咸溼对话,林女提告求偿,挨告的2人辩称只有爱抚、没有性行为,但法官勘验对话
纪录,发现两人对话内容超级咸溼,认定两人有发生性行为,判他们应赔林女40万元。
判决指出,林女和老公陈男结婚14年,育有2名子女,去年6月起,林女发现,老公行为举
止出现异常,时常借口离家,她怀疑老公外遇,却找不到证据;后来,林女意外发现,车
子装的行车纪录器竟录到老公和小三的咸溼对话,她将档案拷贝后,拿去质问老公,但老
公还是否认出轨。林女气结,决定提告讨公道。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和陈女都否认有偷情,坦承只有爱抚,没有发生性行为,法官勘验
录音档时,听到陈男车上对陈女说:“弟弟在…就是闯进妹妹的家”,陈女回他:“都溼
了”;陈男还对着小三说:“先躺着,...妳就让我X就对了”,陈女用娇喘声回他:“弟
弟有想我吗?”对话内容超咸溼。
法官认为,两人辩称仅有爱抚,未发生性行为,不足采信,林女主张老公和小三不法侵害
其配偶权,致其精神上受有痛苦等情,即属有据,判两人应赔4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