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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12:18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19岁廖姓青年两年前与13岁少女小苹(化名)出游后,寄宿在友人租住处打地铺,深夜趁
机性侵少女,小苹睡梦中遭指侵,痛得醒过来,当场推开他并报警处理,一审以廖姓青年
与被害少女调解成立,认可悯恕予减刑,依乘机性交罪从轻将廖判刑1年10月,廖不服提
起上诉,二审认廖男上诉无理由,予以驳回。可上诉。
台中高分院合议庭审酌,考量廖男犯罪后于原审审理坦承犯行,于审理期间并与被害少女
家属调解成立,但迄今尚未依调解内容履行,认一审量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等情。认用法
并无违误,量刑妥适,应予维持,遂驳回廖男的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姓青年于2019年5月11日,因友人阿雄邀约,与少女小苹、宋男、林女等
人外出逛街、游玩,并于12日凌晨,林女离去后,在阿雄租住处房间过夜。
廖与小苹被分配在床舖与墙壁间地板,阿雄与宋男则在床舖上,4人于睡前聊天、打闹,
廖明知小苹未满14岁,利用4人在玩乐中肢体相互接触机会,不顾小苹以手推却阻挡,掀
起她上衣至胸部以下,以手触摸她的胸部及下体,嘴亲吻她的嘴唇、脸颊等部位。
阿雄见状,即出言制止廖,廖始暂行罢手。同日凌晨3时许,廖见小苹、阿雄 、宋男均已
熟睡,利用小苹熟睡而处于不能抗拒状态,将她身着外裤及内裤褪下至脚踝处,指侵被害
人得逞,小苹于睡眠中遭性侵感到疼痛,因而惊醒,随即推开他,并出言制止,他始停止
。经被害人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