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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15:14 联合报 / 记者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市杨姓男子经常在某宫庙出入,认识庙婆的国小5年级女童,去年7、8月暑假期间趁
女童来找阿嬷,独自在泡茶区玩手机时,强行抚摸其胸部、下体,甚而亲吻女童胸部,经
民众目睹向学校通报后报警处理,杨坦承猥亵女童5次,但未违反其意愿;女童证称有假
装拿东西要K他,且监视器拍到她脸部呈现皱眉、呲牙咧嘴厌恶表情,戳破其谎言,杨被
判3年6月徒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杨于去年7月15日起至8月7日止,趁现年11岁女童独自在该宫庙泡茶区域把玩
手机时,强行抚摸女童胸部、下体,甚而亲吻其胸部,后因有民众目睹,通知女童就读国
小,经学校通报并报警后循线查获。
杨坦承对未满14岁女童抚摸胸部、下体,甚至亲吻其胸部等猥亵行为,共计5次。但他否
认违反女童的意愿。
辩护人辩护,由女童警询笔录可知:“你有把他的手推开吗?”、“你有无骂过他?”、
“你刚才讲杨有摸你5到10次,后续这几次你看到杨时,有无闪躲?”,女童都回答“没
有”。女童证称“有假装拿东西要K他”,但经检察官讯问,杨有何反应时,女童答称“
他就走掉”。辩护人认由此可知杨无强制行为。
然而,台南地院合议庭勘验监视器画面,对照女童供词“有假装拿东西要K他”等语,可
见女童已表示拒绝,且杨也知悉女童不愿意,杨先走掉,之后又再犯。
合议庭对照监视器翻拍照片,杨将右手伸入女童上衣左侧,女童左手仍持着手机,右手则
隔着衣服抓住杨的右手,且脸部呈现皱眉、呲牙咧嘴的表情。认女童在遭猥亵过程中,曾
经不止一次以行动表达拒绝之意。
合议庭认为,现场除杨及女童2人外,并无其他人在场,对女童而言,求助上已有空间的
阻隔,并非毫无障碍,且女童年纪尚幼,自我保护及警觉意识本就较成年人为弱,当下又
专注于玩手机,更难期待女童会意识到自身权益已遭受到严重侵犯,而拚命或一直不断反
抗,或放下手机离开现场。
合议庭审酌杨见女童年幼可欺,竟罔顾女童心理、人格发展尚未健全性,多次不顾女童意
愿,而加以猥亵,对女童身心已造成相当程度伤害,迄今尚未为任何赔偿,兼衡杨犯后坦
认部分犯行等一切情状,认杨对于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5罪,各处3年2月徒刑
,应执行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