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小女友妈妈告诫不要乱来 色男点头却私下啪啪啪
郭男私下与小梦嘿咻,被认定恶性重大,判刑1年8月。(情境照)
2021/05/02 00:34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郭姓男子前年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3岁的少女小梦(化名),利
用她涉世未深而哄骗交往。小梦以为双方是纯纯的爱,还带郭男见母亲,其母当面告诫郭
男不要乱来,没想到郭男表面上点头同意,私下却和小梦连续嘿咻2次。而后小梦身心遭
到极大痛苦,举止异常,全案才爆发。高等法院考量小梦至今精神仍不稳定,受创严重,
决定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男1年8月徒刑。
郭男经常流连在聊天软件上寻找猎物,前年6月间,认识了小梦,透过话术卸下她的心房
,并利用她涉世未深、易相信人的纯真,勾引交往。
小梦芳龄仅13岁,对男女朋友的认知仅止于互相倾诉心事、牵牵小手的地步,以为郭男是
她的真爱,不只同意交往,还把郭男带给自己的母亲鉴定。
小梦母亲见郭男一表人才,仍有忧心,当面告诫郭男不要对小梦存有非分之想,举止要合
乎分寸,绝对不可伤害她。郭男频频点头同意,强调一定会好好对待小梦。
“说一套、做一套”,郭男表面上敷衍小梦母亲,实则不放过小梦,依旧把她当成自己的
性对象。1个月后,郭男趁著把小梦带回家的机会,在他半哄半骗、她半推半就的情况下
,连续发生两次性关系。
小梦返家后,觉得纯纯的爱幻灭了,心理受到莫大创伤,行为举止出现异常,一度有自残
倾向。小梦父亲见状,赶紧追问内情,得知爱女遭到郭男糟蹋后,他坚持提告。
高院认为,郭男所犯为最轻本刑3年之罪,该法主要是保护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显见郭男的犯行不轻。虽然郭男想以20万元和解,但小梦与其父母不愿原谅且拒绝和解
,难认可判其缓刑。
高院审酌郭年为成年人,明知小梦年仅13岁,身心发展未健全、欠缺男女互动经验,经由
网络交友软件交往后,为满足一己私欲,竟和小梦性交,案发后造成小梦反复受到侵入式
回忆影响,出现焦虑、自残等创伤反应,又未能和小梦和解,评议后量处郭男1年8月徒刑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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