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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11:37 联合报 / 记者邱瑞杰/即时报导
高姓男子编造名目骗取女友的钱,再以还钱为由,带女子走进金山公墓后,逼她用手机把
钱转进他的帐户,还胁迫“做最后一次”性侵得逞,最后抢走女子手机逃逸。基隆地院审
结,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高12年6月徒刑;高另犯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2月,应执行有期
徒刑13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高男去年9月间在网络认识被害女子,交往后成为男女朋友。高假借欠阿姨钱
、修机车、得胃癌需要开刀等理由,用LINE、脸书、短信及当面对话等方式,向被害女子
诈骗小额款项23次,合计13万6800元。
去年11月25日,高邀被害女子一起到新北市金山区,找他的母亲拿钱还她,并说妈妈刚出
院,希望她协助照料。被害女子信以为真,只身从屏东县坐火车到台北,会面后搭国光客
运前往金山。
下车后,高带着被害女子从金包里老街转入温泉路,并以抄近路为由走进第一公墓B区。
高在公墓对女子说,杀了人正在跑路,需要用钱。女子害怕大叫,高用手摀住她的嘴巴,
恫称不要叫,不然就要拿刀了。女子心生畏惧,用手机转帐1万9000元到高的帐户内,另
给他1000元现金。
高男得手后又恫吓被害女子“我们再做最后一次”,“把裤子脱下来,不要囉唆”。女子
极度恐惧,只好答应,把外裤及内裤褪至膝盖上方后,强制性交得逞。
高男此时仍不罢休,掐住女子脖子,强迫她再转帐1万元到他的帐户。女子央求留1000元
坐车,高才把先前拿到的1000元还给她,最后取走女子手机,逃到基隆火车站搭火车时,
把手机丢弃在火车车厢。
高男离去后,被害女子沿路寻问路人警察局在哪。走到金山分局报案时,两只手缩在胸前
,表情恐惧哀伤、眉头深锁,显得非常不安。警方循线查出高男涉案,逮捕后送办,基隆
地检署侦查后起诉。
法院审理时,高男坦承带被害女子到公墓,恫吓共转帐2万9000元到他的帐户。当天有和
她发生性行为,但是相情相悦,他本要帮她脱裤子,但她说要自己脱,非强制性交。完事
后两人为了钱吵架,他有拿走女子手机,并有跟女子说先放他这边,只是后来没还她。
法院查出,被害女子受侵害及被抢走手机后,马上报案。医院验伤结果显示脖子有喉表面
出血性红点及疑似性侵害事件验伤诊断书,认定高男预谋犯案,违反女子意愿强制性交后
,再次强盗取财,不采信高男两情相悦发生性行为辩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