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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19:59 联合报 / 记者卜敏正/嘉义即时报导
嘉义县郑姓男子去年将10岁男童,带到水上乡某防空洞内,强拉男童帮他手淫,校方报警
侦办才发现,郑自103年起至少对4名男童,作9次猥亵行为,检讯后依对未满14岁男子强制猥亵罪起诉,法院认为郑坦承犯行,知错悔意,也与
被害者家长和解,每案各处有期徒刑1年6月,应执行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
34岁郑姓男子平日在工厂工作,去年3月25日下午,他见10岁小男童独自骑脚踏车,以陪
骑脚踏车名义,将男童带往水上乡某防空洞,强拉男童抚摸自己生殖器、帮他手淫,男童
吓坏了,事后回学校告诉老师,校方立刻报警,同时在校内宣导正确性观念,才发现还有
多名学童受害。
起诉书指出,郑男早在103年开始,就曾将某一年级学童,带到附近破旧房子内抚摸男童
生殖器,再拉男童的手帮他手淫;同年丶隔年暑假期间,郑又对至少2名不同男童,做猥
亵、抚摸生殖器行为。
郑在107年1、2月放寒假期间,还将一名小学四年级男童带回自家浴室, 强拉男童摸他的
生殖器,该年10月又强行对另一名小学五年级男童,从后方拥抱、抚摸男童生殖器。
全案经检警调查,至少有4名未满14岁受害男童,男童父母都对郑提告,郑男在检讯、法
院审理过程坦承犯行,并与男童家长调解,和解后都表示不追究、同意谅解,另考量郑男
无前科、智能略微不足,犯罪行为较平和,未对男童有更进一步侵害或不利。
但审酌其明知被害童都未满14岁,竟为逞个人一己性欲,违反男童意愿而做猥亵行为,侵
害性自主权,危害男童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依法判刑。
又为使郑男记取本案教训,并导正偏差行为,防止其再犯,命郑男应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
场;并依法谕知其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