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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师带女学生开房嘿咻 2次赔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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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图
2021/04/04 12:47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30多岁巫姓男子于2018年担任某高职教师期间,结识未满16岁
的瑄瑄(化名),2人短暂交往5天,巫男却在这期间带小女友到汽车旅馆嘿咻2次,完事
后还买手机给她。事后,瑄瑄家人得知此事,对巫姓教师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
巫男触犯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考量巫男愿赔偿55万元与瑄瑄达成和解,予
以缓刑3年。
检警调查,巫姓男子于2018年4月起至2019年间在基隆某高职内任职,负责机械维修相关
课程,教学时结识就读高一的少女瑄瑄,两人互有好感,便决定交往。
巫男于2018年9月8日凌晨带着女学生瑄瑄到桃园市某家汽车旅馆内休息,趁著瑄瑄有几分
酒意,爱抚对方后,发生第一次性关系;当日晚间,又要求瑄瑄帮自己口交,接着发生第
二次性关系。
隔日两人一同到淡水游玩,返回基隆时,巫男带着瑄瑄到通讯行内购买新手机,整个相处
过程就像一般交往中的情侣。
瑄瑄事后向社工表示,曾与巫姓教师发生性关系,且也通报该校教官,校方则通知家长陪
同瑄瑄到警局提告。
检警侦讯时,瑄瑄表示自己与巫男发生性关系时,曾多次表达自己不愿意,后来是在对方
半推半就之下,才与巫男发生关系;巫男则一度否认犯行,表示自己只有抚摸瑄瑄胸部并
亲吻对方,但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时,巫男才改口坦承犯行,并与瑄瑄及其父亲协调,巫男表示愿先支付10万元和
解金后,再分30期支付45万元,共赔偿5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调查,巫男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后,均有空档及充裕时间让她向外求助,但瑄瑄非但未
求助,还持续与对方发生关系,可见并非在违反其意愿下发生性关系;考量双方已经达成
和解,且巫男目前从事汽修工作月收入只有2万余元,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
性交2罪,各处巫男有期徒刑5月,应执行有期徒刑6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内付保护管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