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308155
2021-03-10 15:10 联合报 / 记者卜敏正/嘉义即时报导
嘉义市吴姓男子去年4月结识15岁少女,4次与少女发生性关系,2人第4次是先买麦当劳,
再带去旅馆吃、发生关系,检讯后以强制性交罪起诉,但法院认定“单纯吃东西可在免费
开放空间”,选择旅馆通常另有目的,且事后2人还去烤肉庆生,认为无违反少女意愿,
改依刑法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女性交,4次性交各判有期徒刑5个月,应执行8个月,可
上诉。
26岁吴男去年4月认识15岁少女,当月到隔月初就与少女合意性交3次,5月初2人因故分手
,吴男再追求少女,5月13日2人先去买麦当劳,之后进入中正路某饭店房内用餐、发生性
关系,事后再去民雄乡友人处庆生。
少女之后到医院验伤,报警称不愿再与吴男性交,当时有用手推、脚踢,但仍被吴性交,
检方讯后以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法院审理时,吴于侦、审中都坦承与少女发生关系;少女也坦言庆生那天买麦当劳,去旅
馆里吃,称不知为何不在麦当劳内吃就好,有猜到去旅馆,吴会想和她发生关系,猜吴男
可能认为她“口是心非”;离开后2人一起去民雄烤肉庆生,少女也未向烤肉友人求救。
法官认为,2人曾在旅馆合意性交,若单纯聊吃东西可在免费开放空间,进旅馆付费休息
通常另有目的;少女虽说有推吴男,但也称吴没有打她或强迫、压制等伤害行为,验伤也
未发现明显外伤,与一般强制性交犯罪情节未尽相符,依法变更起诉法条。
法官认为,吴案发时年约26岁,既知少女仅15岁,心智发育未臻成熟健全,对性行为缺乏
完全自主判断能力,竟未克制情欲,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对于少女身心健全、人格发展产
生不良影响,考量吴非以暴力手段,兼衡被告一切情状,4次性交各判有期徒刑5个月,应
执行8个月,以示惩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