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老婆!台南男一知“不是处女”气炸提告:被骗了…结局曝
台南一名男子花钱到越南相亲,事后发现老婆不是处女,在越南还有一名男友,老婆婚后
带走金饰买机票一去不回,他觉得自己受骗告上法庭,要婚姻仲介赔偿他精神抚慰金、机
票、仲介等费用共95万余元。但法官反批他极度物化女性,老婆是否为适合结婚的对象,
他应该要自行判断,将他的诉讼驳回。可上诉。
男子主张,2019年3月11日仲介向他收取费用后,打包票女方人品没问题,带他到越南相
亲结婚,没想到事后他才发现,老婆的交友历史并不像自称的如此单纯,不仅在越南有一
名男友,还不是处女,被他发现后,又在脸书封锁他以及他的父亲。
他向婚姻仲介表示,要解除婚约,但仲介却告诉他,这脸书帐号并非女方使用的,使得女
方顺利入籍台湾。不料,老婆婚后竟然趁著家人不注意,将家中所有黄金偷走,还在婚姻
仲介的接应下,买机票潜逃回越南,认为婚姻仲介违反契约,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仲介赔
偿他前往越南食宿、机票、仲介费、被老婆带走价值10多万元的黄金,以及求偿精神抚慰
金50万元等,总额共95万8279元。
对此,婚姻仲介喊冤,表示自己是基于公益性质才帮男子介绍结婚,并没有诈骗,且女方
取走的金饰是结婚的金饰,男性的金饰也已经还给男子了。
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是否要跟仲介媒合的对象结婚,全看自己的决定,仲介无
从置喙,就算女方不如男子的预期,也不能主张违反契约,虽然仲介在媒合的过程中一再
向男子父亲保证“女孩子不好一定换掉”,但这是指在结婚前,若男方不满意,仲介可再
为男子寻觅其他对象。
法院指出,结婚是出于自由意志,男子应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另外,结婚金饰本就是男
女双方互赠的礼物,女方将金饰拿走,难以认定对男子有何损害,至于男子称女方在当地
有男友、假称处女等语,2人婚姻并非真实婚姻,男子应该另行主张婚姻无效,向女方请
求损害赔偿,而不是向婚姻仲介求偿。
法官认为,由男子所说的也可发现,男子的婚姻观念建立在非常不平等的父权思想,并且
极端物化女性,女方婚后可能是因此才无法继续与他一同生活,这才返回越南,这属于女
方的居住迁徙自由,就算仲介协助女方买机票,也没有潜逃的问题,将他的诉讼驳回。可
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15/19094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