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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颉 2021-02-06 19:00
花莲一名吴姓男子自2018年开始多次以200元至500元不等金额,在网咖诱骗未成年少年发
生性关系,甚至性侵其中一名被害人多达28次,还拍下性爱影片供日后观赏,直到一名男
童不甘受辱,在家长陪同下报警,全案才曝光。花莲地院审理后,依对未满14岁之男子性
交等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男在花莲某间网咖任职,谁知他对未成年男童有特殊癖好,竟在2018年10
月间,以500元为代价诱使未满14岁的小祥(以下皆为化名)发生性关系,待对方收下后
,他随即开始亲吻男童,同时伸手爱抚,后因小祥不愿继续,只好作罢。
不久后,吴男又认识另名男童小乐,随后以同样手法诱骗对方发生性关系,第一次出价
200元、第二次300元和他肛交,过程中还不忘拍下影片助兴。不仅如此,吴男曾和未满14
岁的小明交往,2人在半年内陆续发生28次性行为,地点除了吴男租屋处,有时也会到KTV
包厢厕所解决,每次完事后皆会给对方500元。
事后,小明在母亲陪同下报警,全案因而曝光。警方获报后前往吴男住处搜索,起出眼罩
、润滑剂、壮阳药及不雅影片等证物;吴男到案后对犯行坦承不讳,遭检方依妨害性自主
起诉。花莲地院审酌,被告行为导致3名男童身心受创,考量他坦承犯行,且未使用暴力
胁迫被害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