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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12:21 联合报 / 记者卜敏正/嘉义市即时报导
嘉义县水上乡何姓男子,去年9月在其位于水上乡忠和村住处,强拉租屋女房客到房内性
侵,受害女子由友人陪同报案,嘉义地检署检察官侦查终结,今天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63岁何男将自宅房间出租给成年女子小美(化名),去年9月8日下午,见小美
在该处客厅休息,一时性起,竟强推小美至住处房间,继而在房间内强行解开小美内衣、
抚摸胸部,强迫小美脱下裤子后对小美性侵得逞。小美事后告知孙、张友人后,隔天由友
人陪同报警处理。
检警侦讯时,何矢口否认犯行,先在警询中辩称,是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他没有性侵害
,只有摸对方下体、胸部,女方事后自行去洗身体;之后又辩称,当时酒醉,什么都不知
道,对于摸女方身体跟胸部觉得很抱歉。
检方侦查后认定此为何男辩词,依照小美指诉,及嘉义长庚医院受理的性侵害验伤诊断书
,友人证述,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