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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女友偷尝禁果被抓包 男子与家属达成和解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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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郑男与对方已达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8月,
缓刑4年。(记者吴升儒摄)
2021/01/05 13:21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郑姓男子去年1月间透过网络结识就读国中的少女小
媛(化名),两人互有好感,成为男女朋友。某日郑男带小媛回家,一时把持不住,发生
性关系。事后小媛在学校向老师提及该事,老师赶紧通报家长及社工,并对郑男提出告诉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郑男与对方已达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8月
,缓刑4年。
检警调查,18岁郑姓男子与小媛透过脸书认识,互为男女朋友,去年1月下旬,郑男带女
友回家后,两人进一步发生性关系,事后小媛在学校上课时却魂不守舍,老师发现异状,
私下询问小媛是否有心事,最后在老师循循善诱的引导下,小媛才说出自己与男朋友发生
性关系。
但因小媛未满16岁,其男友的行为已经触法,赶紧通报社工及小媛家长将她到往医院验伤
并到警局制作笔录。
郑男到案后承认自己确实有和女友在家中发生性关系,但是在两厢情愿的情形下发生,并
没有违反女友意愿。
案发之后,郑男与未成年女友及其家属进行调解,并表示愿意赔偿相关损失,最后双方达
成和解。
法院审理后,认定郑男触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考量
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予以缓刑4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并需依调解内容赔偿相关金额。